比利时甲级b联赛ds-比利时丙级联赛外援
足球一问:请问什么是「波士文条款」?
根据.knowledge.yahoo/question/?qid=7006080401635本人回答: 1) 甚么是波士文条约? 尚·马克·波士文(Jean-Marc Bo *** an) 是比利时足球乙组联赛列日队的一名普通队员。在1990年合同到期时,波士文打算转会到法国的敦刻尔克队踢球。然而敦刻尔克队提供不出列日队所需的转会费,所以列日队不放他走。 同时,由于波士文不再是甲队球员,所以收入大为减少。然后他在卢森堡公国的欧洲法院起诉转会的贸易限制。经过了长期艰苦的诉讼之后,波士文终于赢得官司,并且在1995年12月15日法庭裁决: 波士文以及欧盟的所有球员在合约期满之后,可在欧盟成员国内自由转会。这就是大家所称的波士文裁决。 波士文裁决同时禁止欧盟成员国本地联赛及欧洲足协在比赛限制非本地球员的数目,但不包括非欧盟的球员在内。 由于球员转会费往往是一笔十分可观的费用,波士文案件随即成为其他球员引用转会的案例,这逼使球会必须于合约期满前六个月就要决定与球员续约或是卖走球员,免得到时人财两空。 虽然波士文案例保障了球员的转会权,但波士文本人却因长达5年的诉讼,失去了参加比赛的机会,失去了自己的最风光的年日,更失去了大量的金钱,最终他的转会事宜亦都告催,波士文本人,与球会一样,成为了这个案例的受害者。 2) 波士文条约的内容是怎样? 欧盟法院在1995年12月15日所作出的关于「博斯曼」的裁决,即所谓博斯曼法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欧洲足联关于球员转会以及限制队员国籍等的相关规定属非法条款。 欧洲足联限制俱乐部关于外籍球员上场人数的强制规定,有悖于欧盟宪法中关于劳工自由流动的条款。根据此前制订的相关法律,只有当涉及球员代表国家队出场的问题时,欧洲足联现有规定方能生效并执行。 欧洲足联关于球员转会的规定与欧盟现行法律相抵触。根据现行转会条文,当球员合同期满寻求转会时,新东家必须向球员原所属俱乐部支付转会费或其他形式的补偿。 欧盟15个成员国下属的体育管理机构必须执行法院作出的最终决定。 博斯曼法案被认为极大地推动了球队之间的球员流动,球员利益得到了极大的保护。球员在合同期满后可以自由选择球队。这使得小俱乐部和小国联赛的球员都希望在合同期满后尽快加盟大球会或大国联赛。而大球会可以凭借自己的优势随心所欲地从下游球会和联赛处搜罗青年才俊。这进一步加剧了大俱乐部和小俱乐部之间的贫富差距。而大球会的外援数量也开始大幅增加,许多大球队屡屡出现球队一线队中外援数量占据绝对多数,甚至上场阵容当中没有一位本土球员的尴尬状况。很多国家和地区的足协认为这极大地阻碍了本土年轻球员的成长,使得本国的国家队出现人才断层,乃至于水平下降,如德国、英格兰等。尽管事实上欧洲各国足协相应作了调整,欧盟内部球员转会不受此判决影响,对欧盟国家以外的外援上场的数量仍然做了限制,并没出现在整个联赛的范围内外援占绝对多数的情况,另外对球员转会仍然收取转会费。 3) 谁是波士文? 让·马克·博斯曼(Jean-Marc Bo *** an,1964年10月30日),前比利时足球员,司职中场。他在他的足球生涯中并没有什么辉煌的成就,但是他却凭借博斯曼法案名声大躁,尽管法案本身并没有带给他多少益处。 让·马克·博斯曼于1964年10月30日生于比利时。14年在他10岁时,他加入了比利时著名的标准列日俱乐部(Standard Liège,港译标准列治)的青年队。期间他曾入选比利时国家青年队,并且一度是国家青年队的队长。1986年他与标准列日俱乐部正式签约,成为了一名职业球员。不过他渐渐发现自己很难在这样一支大球会的一线队立足。于是在两年后的1988年,他转会到了同城的RFC列日。转会费为100,000美元。合同中规定合同期限两年,月薪2500美元。 1990年4月,博斯曼与RFC列日的合同即将到期。俱乐部方面提出与他续约一年,可是工资仅仅是刚好与比利时足协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相等,即月薪1000美元。对此博斯曼本人表示难以接受。于是俱乐部随即将他列入了转会名单。随后,法国的一支乙级球会敦刻尔克俱乐部对博斯曼产生了兴趣,提出与博斯曼签约。三个月后,在博斯曼与RFC列日的合同已经到期的情况下,RFC列日队与敦刻尔克俱乐部就博斯曼的转会问题达成了协议,后者向RFC列日队租借博斯曼一年,并支付租金4万美元。若一年后正式转会,则需另支付16万美元的转会费。然而后来,RFC列日又自行更改条件,将转会费提高到100万美元,使该协议成为一纸空文。而敦刻尔克俱乐部表示他们无力支付如此高额的转会费。于是同年7月,仍然不肯与RFC列日队签约的博斯曼,被该俱乐部根据比利时足协的规定,处以「无薪及不得代表RFC列日队以外任何球队踢球」的处罚。这样博斯曼成了无家可归的人,他的经济来源也断绝了。他不愿再为RFC列日队踢球,而后者又不许他为别的球队踢球。这样的荒谬情况在现在几乎不可能发生,然而,在旧有的转会体制下,这却是司空见惯的。 在这样寻求转会不成而又面临俱乐部封杀的情况下,博斯曼决定诉诸法律,捍卫自己的利益。1990年8月,博斯曼一纸诉状将RFC列日、比利时足协和欧洲足联三方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他1000万美元。他的诉讼理由是俱乐部不放自己转会的行为,违反了欧盟成员国在1957年签署的「关于欧盟各国公民有权自由选择居住地和自由择业」的《罗马条约》》(Treaty of Rome)。博斯曼在诉讼中将枪口对准了欧洲足球联赛的旧有转会体制,同时要求欧盟责令欧洲足联放开对非欧盟球员的转会限制,因为这样的限制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种族歧视。 而此时,为了生存,博斯曼只能于1992年2月加盟法属留尼旺的圣丹尼斯队。1992年6月,列日第一地方法院裁定RFC列日俱乐部在博斯曼转会敦刻尔克俱乐部时进行了非法干涉。同时,法院表示,今后的审议属于违反《罗马条约》的范畴,因此特意将这一诉讼委托总部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继续进行。 同年9月,博斯曼结束了在法属留尼旺的生活,回到了比利时。他既找不到新东家,又无法领取救济金,生活陷入潦倒。熬到次年的5月他才在比利时的丙级队沙勒鲁瓦奥林匹克俱乐部找到了一份差事,勉强糊口。不过在此期间,他一直没有放弃诉讼。 1995年3月,比利时最高法院裁定驳回欧洲足联、比利时足协和RFC列日队的上诉。欧洲足联再次表示不服。他们取了多管齐下的办法,一方面向欧盟部长理事会施加压力,希望他们能帮助欧足联维护对球员的管理权;另一方面,欧足联又向博斯曼表示和解上的诚意,提出以800万法郎私了。至此,经过媒体的大幅度渲染,博斯曼已经成为了全球瞩目的新闻人物。处在风口浪尖的博斯曼已经无法不将官司继续下去了。与此同时,欧洲法院受比利时列日第一地方法院的委托,已经正式受理了这起球员转会导致的官司。此时,博斯曼一方面获得了大众舆论的支持;另一方面,欧洲法院和欧盟的有关官员一再作出对博斯曼有利的表态。种种迹象表明,欧洲法院可能作出的裁决将会对欧洲足联非常不利。 这一年的12月15日,欧洲法院做出了最后判决,裁定欧洲现行的转会费制度与外援上场名额限制是非法的。此判决为最终裁决,不得上诉。这就是著名的博斯曼法案。并判决此案再重新交回布鲁塞尔法庭,由该法庭判决博斯曼应该获得的赔偿金额。 判决下达后,欧盟立即介入此事。12月22日,欧盟委员会根据欧洲法院的判决,要求欧洲足联立即接受此判决。欧足联还想做最后的抵抗,但是这已经是徒劳的了。1996年1月19日,欧盟委员会给欧洲足联下达了最后通牒:欧足联必须在6周之内接受欧洲法院有关「博斯曼」的裁决。2月19日,欧洲足联被迫决定接受欧盟的要求,废除对于外援上场名额的限制及现行的转会制度。这事实上等于同意了「欧盟关于欧洲足球无权凌驾于欧盟法律之上」的观点。因为在欧盟看来,职业足球是一项经济活动。职业足球只有遵守欧盟的有关法规才能被视作是合法的经济活动。 博斯曼法案的出台虽然让博斯曼本人赢得了诉讼,但是同时也让他成为了一名争议性人物。虽然一些球星把他视为捍卫球员利益的自由斗士和革命者,但是许多小俱乐部把他当作数典忘祖的不受欢迎的人物。这样一来,作为一名职业球员的博斯曼由于受制于个人能力,在寻找新东家的过程中自然举步维艰了。更何况此时的博斯曼已经年过30,再加上持续多年的官司严重牵扯了他的精力,他早已过了自己的足球生涯颠峰期了。 博斯曼退役后失去了稳定的收入,只能依靠比利时 *** 发放的失业救济金度日。虽然他偶尔也到国外演讲以获得一些出场费,个别球员也会私下给予他一些经济援助,但是他并没有过上宽裕的生活。他所获得的赔偿金拖了4年才全部领到,而其中的三分之一要用来支付律师的代理费。潦倒的生活还让他的个人婚姻破裂。现在的博斯曼仍然只能和父母一起居住。而那些从博斯曼法案获益的球员们似乎已经忘记了他,他本人认为在他与旧的转会制度对抗的过程中也没有得到过来自他们的支持。 博斯曼在最近的一次访中说:「如果我在美国打赢了这样的官司,我不仅会一夜成名,而且也会成为百万富翁,因为很多人会感谢我给他们带来了自由。但是在欧洲,这只能是一种奢望。」
参考: .knowledge.yahoo/question/?qid=7006080401635本人回答
合约期满后,球员可自由转会!如麦马拿文当年由利记转去就系因为波士文条约。
比利时3-2逆转日本,日本的表现有哪些可圈可点的地方?
比利时和日本在今天(7月3日)凌晨的八分之一决赛,其精彩程度不亚于阿根廷和法国的比赛。日本队整整坚持了93分钟,在最后时刻被比利时的查德利在反击中绝杀。最终定格在了3:2,日本队遗憾被淘汰,但他们的表现为亚洲足球赢得了尊重。
说实话,本场比赛,比利时队在前62分钟的表现,让人有些失望。球员总身价远逊于他们的日本队,不仅在上半场0封对手,更是在下半场的前20分钟,连进2球,几乎将比利时逼入绝境。但实力上的巨大差距,身体素质上的不足,以及体能上的缺乏,最终没能让日本创造奇迹。
本场比赛,日本队无论从战术执行力,核心球员发挥或是团队配合上都可圈可点。在战术执行上,上半场的日本队通过积极的防守,来阅读比赛,熟悉比利时临场的打法及他们可能的进攻套路。虽然场面并不好看,但效果很显著,比利时队被防得没了脾气。而到了下半场,日本队截然改变,更多地用进攻来对比利时施压。比利时明显 不适应,在短短20分钟内,便被日本队2次攻破大门。
在核心球员的发挥上,乾贵士的世界波让人印象深刻。接到香川真司的传球后,乾贵士拿球观察比利时队防守,发现无人上抢紧逼。于是,他抡起右脚,在距离大禁区外一步的区域,起右脚爆射。皮球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绕过比利时门将库尔图瓦的指尖,飞入网窝。这一脚射门,无论从力量、速度还是弧度都堪称完美。乾贵士作为中场队员,在小组赛便有精彩表现。遇到强队时的冷静和果敢,让人佩服。
在团队配合上,日本也同样出色。虽然最终被攻进了3球,但日本整场比赛的防守并没有出现巨大漏洞。只是自身体型和欧洲球员无法抗衡,弹跳力、爆发力和体能储备,均是劣势。从日本进攻来看,第一个进球,正是日本队中场送出直塞,攻击比利时后卫身后,造成了对方后卫漏球失误。即使没有原口元气射门得分,后点也已经有两名队友在跟进,始终准备补射建功。
拼尽全力的日本队,在哨声响起时,纷纷躺倒在球场上。这其中有疲惫与劳累,但更多的是遗憾和不甘心。的确,他们曾距离胜利只有26分钟。原本那么近,如今却这么远。比赛总有胜负,只要尽全力去拼,不管是什么结果都是能接受的。加油吧,日本队,期待卷土重来。
我是向往蓝天得鸵鸟,为淘汰的德国而伤心。
菲利普·曼奇尼的与曼城解约
2013年北京时间6月8日晨,曼城正式宣布与效力俱乐部预备队的费利佩-曼奇尼解约,费利佩-曼奇尼正是前曼城主帅罗伯特-曼奇尼的儿子,而此时距离老曼奇尼被解雇刚过去一个月。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小曼奇尼首次跟随父亲脚步被扫地出门。2008年5月,当国际米兰宣布解职时任主帅曼奇尼后不到两个月,小曼奇尼就被蓝黑军团劝退。
小曼奇尼司职前锋或边锋,他的职业生涯始于国际米兰,当老曼奇尼出任这家意甲豪门俱乐部新帅不久,球队即签下当时年仅17岁的小曼奇尼,此举当时还被意大利媒体批评为“任人唯亲”。不过,在效力梅阿查期间,小曼奇尼仅代表球队一线队出场过1次,那是2008年1月的意大利杯国际米兰3比0轻取雷吉纳,小曼奇尼在第82分钟替补出场。
年纪轻轻即在意大利赛场上演处子秀,小曼奇尼在当时十分兴奋,他在赛后接受天空体育访时称:“这感觉太美妙了,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一天,我非常感谢我的父亲以及这些年指导过我的每个教练。”
然而,小曼奇尼的足球天赋显然和父亲相差甚远,此后他先后辗转比利时第二级别联赛和意大利丙级联赛均未获得成功,直至成为曼城预备队的一员并于今日被解约。就此,英格兰媒体促狭道:也许什么时候老曼奇尼找到新雇主,小曼奇尼也就有新东家了。
布里斯·约维亚尔的个人简介
姓名:布里斯·约维亚尔
球迷爱称:鸭儿
生日:-01-25
场上位置:前锋
身高:172厘米
体重:67公斤
惯用脚:右脚
出生地:欧伯维利尔(法国)
国籍:法国
现效力球队:成都天诚足球俱乐部
曾效力球队:勒阿弗尔足球俱乐部,沙勒罗瓦足球俱乐部,戛纳足球俱乐部,博韦足球俱乐部,巴黎竞赛足球俱乐部,那慕尔足球俱乐部,第戎足球俱乐部
代表国家队(瓜德罗普):出场2次,进2球
欧洲三大杯:出场0次,进0球
欧洲冠军联赛:出场0次,进0球
布里斯-约维亚尔(29岁,172cm):法国前锋,FM游戏里的小妖人,身体素质好,速度17、爆发力18(两数值略高于穆里奇),在现实的法甲、法乙联赛中也有不错的表现。技术出色,适合防守反击,虽然个子矮,并不畏惧头球争顶。他是地道的法国人,出生在巴黎北郊的一个卫星城,2003年从一家小球会巴黎RC队开始职业生涯。2005年短期效力意甲恩波利队,05/06赛季回到戛纳队,直至2009年主要在踢法国国家联赛(丙级),59场进19球,期间(2006-2008)还效力过比利时甲级联赛的沙勒洛瓦和纳穆尔队,未获得主力位置。 2010年,约维亚尔以8.8万欧元转会费加盟法乙勒阿弗尔队,开始走向成熟,在一个半赛季中出场46场进19球,加上法国杯比赛一共射入25球,10/11赛季帮助球队冲上法甲,和大连阿尔滨队外援瓦罗一样是勒阿弗尔队主力前锋(尼克吉奇是该队替补前锋),但两人只是前后队友,并未同时效力该队。11/12赛季,以170万欧元转会费加盟第戎队,在法甲出场30次射入9球,这数据对于一支降级队前锋来说并不低。本赛季他随第戎队征战法乙,赛季初因伤缺席了一个多月,主力位置受到高中锋朱利奥-塔瓦雷斯的挑战,出场24次(首发13次)共1406分钟,进7球助攻3次。6月27日,第戎队已经开始新赛季集结,约维亚尔开始了恢复训练。 布里斯·约维亚尔球衣上的名字是“约维亚尔”。他是法国人,但不太可能入选法国队,于是在2011年为中北美地区的法属瓜德罗普岛队踢了几场国际比赛,意义也不大,再也没有参加过国家队层面赛事。
圣吉联合是哪个国家的球队
圣吉联合是比利时的球队。
圣吉罗斯联合足球俱乐部是一家比利时足球俱乐部,位于比利时布鲁塞尔。球队主场为塔德·约瑟夫·马伦球场。现角逐赛事为比利时足球甲级联赛。俱乐部创建于18年,球队共11次夺得比利时联赛冠军,首次夺得比利时联赛是在1904年。
在1933年至1935年创造了比利时联赛广为熟知的纪录;球队在1958年至1965年出现在城市博览会杯中,并且在1958年-1960年晋级赛事半决赛,并且两回败了罗马足球俱乐部。1963年俱乐部由于联赛战绩不佳降到了乙级联赛,球队甚至在1980年降至比利时全国最低级别的联赛。
圣吉联合球队的荣誉
比利时足球甲级联赛冠军11次:1903-04、1904-05、1905-06、1906-07、1908-09、1909-10、1912-13、1922-23、1932-33、1933-34、1934-35。
比利时足球甲级联赛亚军8次:1902-03、1907-08、1911-12、1913-14、1919-20、1920-21、1921-22、1923-24;比利时足球乙级联赛冠军1次:1963-64。
比利时足球乙级联赛亚军1次:1967-68;比利时足球丙级A联赛冠军2次:15-76、1983-84;比利时足球丙级B联赛冠军1次: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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