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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宁辉vs拿如斗-位宁辉2020比赛

记一次义卖活动作文

位宁辉vs拿如斗-位宁辉2020比赛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记一次义卖活动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记一次义卖活动作文1

 在爱心义卖中五(8)和五(1)班两班一起义卖,而我也是其中的一员。我们帮助一个叫小秋的女生,她的家里很贫困,她只有一个妈妈和一个姐姐,姐姐17岁,母亲39岁。姐姐和小邱学习都很好,可是父亲的去世,让家里人猝不及防,母亲就打一点小工赚钱而已。

 我想了想,我一定要多卖点,多一点她就会过的更好,我想了想,决定把最珍贵的东西卖了——书,那是我珍藏了这么多年的意林小淑女呀!可是我想为了小秋,我决定忍痛割爱把书卖了。

 其实卖的东西,就像是礼物,等着喜欢的礼物的人来将它领去。

 每当一个女生经过过来看时,我都会全力以赴的推荐,可是她们都不买,我以为他们都有了,所以都不买了,可是旁边的那个组也在卖呀,他们都卖了三本了。我一直低着头,这时我听到了一个温柔有力的声音:“小妹妹,这种书一本几元?”我马上回答:“原价六元,现价四元。”那个姐姐一下就买了六本。我一下子就卖了24元。

 这下,我终于有自信了,似乎有一种魔力注入到了体内。我的书竟然在结束前卖完了,我很惊讶,旁边的那组才开始卖这本书。难不成是我卖的比较便宜,我很开心,因为我达到目标了,我也并不难过。因为我知道这些钱对于小秋的意义,这时我仿佛看到了小秋拿着这些钱去书店里买书了。

 这次的义卖总共赚了元,让我知道了爱心是无价的。

记一次义卖活动作文2

 明天就是爱心义卖活动,回家我写完作业就翻箱倒柜的去找书。一会功夫就把明天要义卖的书都准备好了。

 第二天,铃声一响,我们刚走到各自的位置,东西还没放好,就有很多人像洪水一样涌了过来,我们好激动、好开心呀!

 开张喽!我们大声地叫喊,一会功夫迎来了许许多多的小顾客,不停地问着,这个多少钱,这个怎么卖。我们的头都晕了,看着盒子里的钱越来越多,我们心里可高兴了。这时杨校长走了过来说:“不错嘛!上次你们班拿的冠军,这次有没有信心再次拿冠军?”我们异口同声地说:“一定会!”

 于是我们更加卖力地站在椅子大声地叫喊:“大甩卖啦!快来买啊!这里的东西物美价廉!大家快来买啊!”顾客来了一批又一批,这时,我跟巫银香商量说:“要不我们偷偷地出去看看别的班的收获如何?”没想到别的班都保密,逛了一圈啥也没看到,我们只能回来继续叫卖。

 活动快要接近尾声,可是我们还有好多书没有卖出去,吴老师说:“没关系,我们回到教室里再去卖。”在回去的路上,我既开心又遗憾,开心的是通过这次义卖活动,我们辛苦叫卖赚的钱可以捐给那些贫困孩子,遗憾的是,我只卖出去两样东西。

 虽然在这次义卖活动上我地成绩比较小,但我们献出了一点点的爱,心里也暖暖的。

记一次义卖活动作文3

 我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期待已久的爱心义卖。

 本次活动是以“你我心手牵,爱心满校园”的主题开展的。一方面可以获得自己想要的书籍、学习用品、玩具等,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开拓我们的视眼,陶冶我们的情操;另一方面可以帮助贫困山区的小朋友,真是一个一举两得的好主意。

 随着铃声的脚步,义卖开始了,大道上的商品琳琅满目,看得我眼花缭乱。同学们的手里拿着钱,奔向自己喜爱的物品摊,不亦乐乎。我们班的口号是“花小钱,买快乐!”几个收银员在宣传,希望得到别人的关注。果然,许多人济济一堂,这下可赚了一笔好钱。我在周围闲逛,好货都被先来人买走了,其他班级居然还有抽奖活动,我也去试了一下,结果只抽到一张贴纸,真令人扫兴。后来,经过一番挑选,我才买了一本张天翼著的《宝葫芦的秘密》,以11.5元的价钱买到手。此时,看看班里还在那做广告,那些卖不出去的书都用“买一送一”“10元买三本书”“买书送玩具”的方法卖出去了。一份份“爱心”都进入到了我们的捐款箱,每个人都兴高烈地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没带钱的,只能为班级做贡献,双手高高地举着我们的宣传板。但是看到别人买到了东西,自己也饱了眼福,也是很开心的。

 今天送出一份爱心,明天收获一份美德。这一次活动,我们共收获了499.5元,每一分钱都是用来帮助贫困的小朋友的。我希望我们的爱心能延续下去。

记一次义卖活动作文4

 那天早上,我整装待发,准备参加一次义卖活动,也就是卖“福”字。到了现场,主持人要求两人一组,我和刘文哲一组,接着,主持人说明这次活动是为一个5岁小女孩捐90万元,因为她得了可怕的白血病。我听了以后非常震惊,事不宜迟,马上行动。

 我和刘文哲在大润发附近卖福字,天气还很暖和,我们左转右转,每次我们俩碰到人,都会这样说:“叔叔(阿姨)你好,我们在举行一个献爱心活动,为了一个生病的小女孩捐钱,她叫倪雨轩,请您献出一份爱心吧!”有位叔叔看样子非常激动,眼圈都红了,他马上掏出钱来一下子买了5张福字,我们继续用这种方法义卖……有个人和蔼地对我说:“小朋友,对不起,我已经有6张福字了。”听了她的话,我心里充满了暖意。

 福字卖得非常快,只剩下5张了,然而,感觉爱心却越来越少了,我们从大润发走到育才街,这里大部分都是中老年人,我们卖给的对象要么说“我有急事,没时间了。”要么说:“我没带钱,下次再来。”这让我觉得所谓的'时间比献爱心更重要。还有一个特殊的人,他比其他人更加“出类拔萃”,我好心好意让他买,他朝我翻白眼,还说:“一边儿去。”他的举动让我张口结舌、无言以对。看来生活中不是缺少爱心,而是缺少有爱心的人。

 就知道结局是这样,但是,还是好心人比较多,我们高高兴兴地回去了,回到接应点,我总觉得我有一种辉煌的成就感,就像干了一件大好事一样。

 爱的传递不是用来说的,而是用“心”来打造的,如果每人献一份爱心,哪怕是一丁点儿,那不就没有沙漠,真成了爱的绿洲了!

记一次义卖活动作文5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去烈士公园参加班级义卖报纸活动。

 我从熊子涵妈妈手中拿了16份报纸,就开始卖报了。因为是第一次卖报,我的心情是多么紧张啊!但是我鼓励自己:“不要怕,不要怕,拿出你的勇气来,卖出你的第一份报纸。”我看到前面有一位老爷爷和老奶奶正坐在椅子上聊天,我鼓足勇气走上前,敬了一个队礼,对他们说:“爷爷,奶奶,打扰一下!请问您们能为一位老战士献出爱心吗?”我当时是多么紧张啊,说起话来吞吞吐吐,真不知道后果会怎样。

 没想到慈祥的奶奶对我说:“可以呀,小朋友,多少钱一份?”我的心情马上平静了许多,大胆地回答:“一元钱一份!”我终于卖出了第一份报纸。我继续往前走,又卖出了几份报纸。

 可是买报纸不是那么顺利。当我对一位叔叔说:“叔叔,请你……”我话还没说完,叔叔就摇摇头走了,我心里是多么失望啊。类似这样的事情还不少:有的说没带钱,有的说眼睛看不见,有的说不识字。当时我很难过,但是我安慰自己:不要伤心,前面一定有愿意卖报纸的。我就是靠这种信念卖完了所有的报纸。

 我数了数钱,共得16元。我和同学们将卖报所得的钱全部捐赠给了一位志愿军老爷爷。

 这次卖报纸的活动既锻炼了我的胆量,又慰问了英雄老爷爷,真是一举两得,非常令人难忘。

记一次义卖活动作文6

 今天中午我们全校都集体行动起来,搬桌子、拿东西,因为今天中午我们要爱心义卖。

 我和程资贻是第二组的售货员。活动还未开始,我就已经自信满满了,因为上一次举办这种活动我们也得了最佳员工的名称的奖了。

 活动开始了,一大堆人争先恐后的挑选自己喜爱的商品,有的人觉得贵了就讲讲价;有的人觉得价格合理就买了;有的人就是瞎逛也不买。老师说我们要喊起来,把客人都招引过来,一开始我也不敢喊觉得不好意思,但后来我就越来越不害怕,我要是不喊得话,最佳员工奖就要落到别人手里了,我就开始喊,我拿着两本书高喊:看一看,瞧一瞧,多读书长知识啊!

 眼看我们桌上的物品越来越少,我心底越发高兴。可是最后几本书就是卖不出去,我就化为一块钱,从售货员变为推销员,摇旗呐喊去推销,嗓子都要喊破了,终于卖出去了。正好,我看见有买水精灵的,一块钱10个,我就喊不犹豫买了。我觉得好可惜,别人都一样一样的买,而我却一样一样的卖,但我觉得我有收获,得到了一次锻炼,又一次成长了。没当过售货员的人肯定不知道卖东西多么有乐趣,多么开心的一次成长啊!

 我又一次成为了最佳员工,多么光荣的一件事啊!

记一次义卖活动作文7

 放学前,班主任陆老师宣布明天将举行献爱心义卖活动,请大家带一些玩具或书籍参加活动,教室里一下子就沸腾了。

 第二天,同学们带来了各种各样的东西,我也带来了几本自己喜爱的书籍。平时在教室里一直默默无闻的张芷毓也捐出了她心爱的玩具,大家都对这次义卖活动充满了期待。

 中午,老师宣布活动开始的话音刚落下,同学们都像离弦之箭一样冲出了教室。同学们有的拿着宣传标语,有的搬着桌子,有的提着义卖用的书籍和物品,还有的攥着口袋里的钱急切地去“淘宝”……我也迫不及待地下了楼,来到学校春申路上。只见大道两边都摆满了摊位,每个摊位前人山人海,叫卖声此起彼伏。我好不容易挤进五(3)班的“爱心小铺”,刚巧看见两本我喜欢的书,我二话不说就买了下来,生怕被别人抢走了。接下来我又到别的摊位去逛逛,又看中了3本书,5本书才20元钱,真是物美价廉。等到我回到班级的摊位时,发现好多书和玩具已经卖掉了。同学们都很兴奋,老师们也兴致勃勃地加入了义卖的行列。活动接近尾声,我们班级的爱心摊位还有一些物品,推销员仍不甘心,举着宣传牌大声吆喝:“大家快来买,绝对超级便宜,清仓啦!”低年级的小朋友们真有爱心,大方地买下了剩下的物品,也不讨价还价。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义卖活动结束了,同学们还意犹未尽。据总辅导员李老师统计,全校共收到爱心义卖款7323.1元,小伙伴听到这个好消息都高兴地欢呼起来。这样的活动不仅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还帮助了需要帮助的人,同学们都期盼这样有意义的活动多开展几次。

记一次义卖活动作文8

 在一个晴空万里的早晨,太阳公公笑盈盈地挂在天空。我踏着轻快地脚步,嘴角荡起一丝微笑。大步流星地走进校园。今天,我们学校为了庆祝“六一”儿童节,搞了一个为汶川灾区义卖活动。

 我们8点20分出发,向目的地——河坊街进军。一路上,传来阵阵欢声笑语。一棵棵枝叶繁茂的大树为我们抵挡阳光的日晒。从密密层层的枝叶间透射下来,地上印满了铜钱大小的粼粼光斑,让我们感到夏姑娘已徐步走来。不知不觉,我们已来到了目的地。我们以组为单位开始义卖。一个面容慈祥的老奶奶成了我们的索定目标,我们快不走向前,面带微笑,说:“奶奶,我们是金都天长小学五一中队的学生,我们买环保袋,这是想让灾区小朋友们过一个快乐的“六一节”,并且从六月一日开始限量用塑料袋,你买一个,献份爱心吧,价钱你看着办。”老奶奶二话不说,从钱包里拿出10元放入捐款箱。耶!一笔生意做成了。我们按照这个方法把所有的环保袋全卖光了。接下来,开始卖我的洋娃娃,我看到了一位时尚的阿姨,我追上去说:“阿姨,我是金都天长五(1)中队的朱园园,我们想让灾区人民早点脱离苦海,所以您买下这个洋娃娃献份爱心吧。”那位阿姨看着我们诚恳的眼神,拿出了二十元钱,买了下来。接下来,我们所有东西都卖完了,赚了140元。

 通过这次,让我知道了赚钱的艰辛,体会到了父母的辛苦,同时帮助灾区小朋友,尽我微薄之力。这次活动使我终生难忘。

记一次义卖活动作文9

 岁月如同一本相册,轻轻翻开,记忆被印在了一张纸照片上,最耀眼的那张就是我印象最深刻的时候。

 那天,是我们口才学员的毕业典礼,所有口才学员都要到南虹进行实战训练。那是我第一次在大型广场上进行义卖活动。当我的知自己要参加义卖活动时,我激动不已,可是有感动忐忑不安,我害怕自己会说错些什么。从家里出发,到达南虹广场时已经过了多长时间了,我也无心考虑,只想在车上多背下稿子,思想斗争已经使我有些劳累。走下车子,我不禁感叹道:“这到底有多少个小朋友在做义卖啊!”原来在南虹广场上许许多多的小朋友穿着红外套在四处奔走,不仅如此,连广场里面也到处可以看到穿着红外套的小朋友在义卖。向远处看去,我看到了正在给小朋友发红外套的泡泡老师。我拉着老爸的手向广场中心狂奔而去。在得到外套时才知道了义卖规矩:在进行义卖时不能让家长帮忙......完了!要不要去?我不敢去啊,可是都来了哪能就这样回去!

 思想斗争过后,我迅速穿上外套拿着饮料跑到广场场所做义卖。在到达目的地后我开始卖饮料,但是被人拒绝了好几次。我开始有点灰心了,不愿再去接受失败有几次还哭了。可是老爸还是耐心地开导我,勉励我,使我最终还是鼓起勇气接受了失败,也成功完成了义卖。

 时光流逝,可照片还在,那件事使我获得了勇气,学会了勇敢。

记一次义卖活动作文10

 前几天学校举行了募捐义卖活动,为云南灾区人民捐款。我把自己带的俄罗斯套娃和一个精美的小镜子卖了出去。

 我觉得我募得钱太少了,就叫上了厉一仁跟我一起去扮乞丐。我们把一条抹布系在头上,手上拿着一个破碗,让大人捐钱。我们边走边喊:“给我们点钱吧,给我们点钱吧。”在学校里走了一圈也只收到了40元钱。

 后来,我们走到校门口,一个乞丐在我们的碗里随手放进了一张十元钱,说:“小朋友,这是我一个月攒下来的钱,现在我把这点钱捐给云南那些没水喝的人。”我们连忙谢谢她。我和厉一仁感到十分意外,一个乞丐也能捐这么多钱。

 现场有许多大人看见了乞丐献爱心,就都把自己的一些钱捐了出去,有十块的,有二十块的。有一位只捐了一元钱,这是一个骨瘦如柴的老太婆,她说自己今天只带了十元钱去买菜,看见我们在募捐就把自己买菜剩下的一元钱捐出来。

 最后我们数了数,一共收到了100多元钱。这次募捐收到了那么多的钱,真要谢谢那个带了好头的乞丐。

记一次义卖活动作文11

 3月4日,是我期盼已久的红领巾义卖活动。虽然天阴沉沉的,但是没有改变我兴奋的心情。真担心下午会下雨啊!真是老天有眼啊,不下雨,义卖活动如期举行,我真高兴啊!李婧宁等同学很早就来到学校里,把义卖活动要卖的东西都粘上标签,等待着中午的到来。

 中午12点一到,学校的大道就热闹起来了。到处挤满了参加义卖的同学们,讨价还价声,叫卖声在我耳边盘旋。我好象走到了集市里,一会儿我左边的同学把我推了一下,一会儿右边的同学又把我撞了一下。

 我在人群里,像一条小泥鳅一样,在里面窜来窜去。我在四(5)班的桌子上看到了一本书,我就问卖东西的同学:“这本书多少钱?”他说要两元。我说:“啊!这么薄的一本书要两元,太贵了吧?”我装一副要走的样子。他连忙把我拉住,说:“好吧,好吧,就一元钱卖给你吧。”买了一本书后,我又故伎重演在三(4)班同学身上。就这样,我一连买了两本书。

 在义卖活动中,我买到了两本书。虽然只献了2元钱,但这也是一份小小的心啊!我希望以后每年都能举行这样的活动,把这些钱都捐给上不起学的孩子。

有没有对《冷山》这部的书评和关于这部的论文 我毕业论文想写这个 有的人请告诉我一声 谢谢

一:

这两天又不断回味起《冷山》。我对中的故事不感兴趣,战争与苦难只是叙述依赖的背景。我在想英曼和艾达这两个人,为什么他们能够相爱?他们显然完全不同。艾达如同奇花异草,美丽,风雅,可是对世俗保持了疏离和不耐烦的态度,言行举止时时透出不和时宜。一个永远的圈外人,耽于幻想,脆弱而孤独,与人世是瘦骨嶙峋般的生硬。她本人就是一首诗。英曼是小地方里一个独立、素朴的思考者,他的生活简朴,可是他的心和眼睛超越了冷山的界限。他也没有归属的圈子。他们,是两个孤独的浪游者互相渴望对方的温暖和光明。这种爱,本来就天荒地老。除了彼此,这世界对心灵来说一片荒凉。

心灵上无家的人,更容易与自然相亲。成长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逃脱反叛我们成长环境的宿愿。可是判逃之路往往引向了意外而悲哀的地方,甚至多年后又发现回到了原地。一位文化学专家说,受家庭、地域和信仰的约束限制,在内心深处她是无家可归的。她曾经相信,本质上艺术的幻想家的生活才是她的家,可是经历了漫长年代的寻找,她并没有“回家”。

Confined and restrained by family, region, and religion, I was inwardly homeless, suffering, I believed, from a hearbreaking estrangement from a divine community of radical artistic visionaries whom I imagined were longing for me to join them. In much pain, I spent my childhood years dreaming of the moment when I would find my way home. In my imagination, home was a place of radical openness, of recogintion and reconciliation, where one could create freely.

"Power to the Pussy" from Outlaw Culture-Resisting Representations by Bell Hooks

英曼和艾达是幸福的,即使他们没有共度过漫长的人生。他们彼此是心灵上的亲人。在洪荒中生命存在的那些岁月,有堪称永恒的时刻,他们彼此爱惜,互相辉映,温暖了这一生。

说到“回家”,很多人成年以后不再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回家,享受回家的温暖、放松、快乐、和谐。时世变迁,年轻与衰老,家庭矛盾,亲人们往往感情上亲近可生活上疏离。“回家”是动情的,可也是悲伤的。

愿我们在心灵和情感上都有“家”可回。

二:

它是一个消逝已久的时代的一缕回光返照,复活了一种曾经广泛存在过的对于文学事业的虔诚、敬畏的态度。《冷山》应该能够启示我们的作家:如果一个人对文学写作仍然怀有信念,他应该坚守什么样的姿态。

和通常的情形一样,《冷山》也是先有,后有**,**改编自。但也和许多人一样,我是在看过影碟后,才知道有这样一部,并去找来看的。虽然妮可·基德曼等大牌演员的演技堪称出色,摄影及配乐等都十分精彩,但我要说,如果因为从影碟中囫囵吞枣地了解了大致的故事梗概,就放弃了阅读,那将会是一个颇大的损失,说是买椟还珠也不为过。二者之间的那种区别,就好像亲自品尝一道佳肴,和看电视美食频道中主持人对着摄影机做出享受状一样。

的内容比较容易概括。作者查尔斯·弗雷泽以从自己的高祖父时代起就代代相传的家族故事为基础,以故乡为背景,讲述美国南北战争即将结束之际,一位受伤的南军士兵英曼,为了自己的所爱,逃离战场,千辛万苦返回家园,回到自己战前的心上人艾达身边的故事。这个主题让人联想到荷马史诗《奥德赛》,一个西方文学中的基本母题。与英曼的返乡之旅相平行,另一条叙述脉络围绕艾达展开。她在勇敢顽强的年轻姑娘鲁比的帮助下,努力重振父亲去世后留下的荒芜农场。英曼的孤单凄惨的迢遥长旅与艾达的奋斗互相交织,他们长期隔绝的生活随着战争的临近终局而即将交汇。

严格地讲,就这部而言,故事情节虽然很吸引人,但算不上十分复杂曲折。故事性至多只是其中的一个维度,远远不能涵盖其所具有的全部价值。更多的珍宝,是超越了故事情节的,它们藏匿在的文字间,独立而自足,那是语言的韵味、节奏、意境等等所编织出的一种复合体,它们是**语言难以出色表达出来的东西,必须要通过沉静的阅读,通过灵魂的深度沉浸、想像力的积极参与,才能够窥见和感受到的东西。那是一个关涉自然、生命、爱和死亡的巨大而深沉的主题,有着十分丰厚的蕴涵。

但这里我并不想谈论这些。我只试图在文字阅读层面上进行某种粗略的“技术分析”,简单介绍一下作品在微观层面上的精雕细刻,严谨细致。正是在这些最基本的元素上,它出色地印证了一部优秀文学作品所应该具备的特质。

充满质感、画面感、同时又具有浓郁的象征意味的语言

我们随意摘选中的几处,就足以看出这种素质。

这是开始部分,还未从丧父之痛中解脱出来的艾达,对自己的未来感到迷茫:

“经常,她从书上抬起眼睛,视线扫过田野,越过连绵而迷蒙的群山,望向远方冷山那高高隆起的蓝色山峦。坐在椅子里向外看,可以找到与她当前心境一一对应的所有主要色调与图案。一夏天,放眼窗外,通常给人昏暗和沉郁之感。从窗子飘进来的潮湿空气,满含着腐败和生长的气息,在眼前迷茫朦胧而又琢磨不定,那感觉好似用望远镜遥望远方。湿气对视觉的影响有如劣质的镜片,使距离和高度增大或缩小,空间感随时变换。透过这扇窗,艾达领略了各种肉眼可见的湿气的形态——轻薄的阴霾、山谷中的浓雾、碎布片一般悬在冷山山腰上的朵朵云雾,还有整日不停地倾泻而下的灰色雨水,像是天上挂满了一股股的破麻绳。”

这是英曼终于寻找到了艾达之后,两个恋人第一次发生肉体之爱的一段描写:

“她转过了身,背朝英曼,紧张而尴尬。然后,她脱下了衣服,将它们抱在了胸前,朝英曼半转过身来。英曼用毯子围在腰间,坐了起来。一直以来,他像一个死人般活着,而此刻生活展开在他的面前,触手可及。他探身上前,将衣服从她手中拖开并把她拉到自己的身边。他将掌心放在她大腿的侧面,然后把手向上滑向她的腰间,前臂停留在她的髋骨上,用指尖触摸着她后腰的浅窝。他的指尖向上移去,一节一节地轻触着她的脊椎骨节。他抚摸着她的胳膊内侧,将手沿着她的身侧向下滑去,直到她平滑的臀部。他将头低至她柔软的腹部。然后,他亲吻着那里,她闻起来就像栗子木的烟味。他把她拉向自己,拥着她,搂着她。她将一只手放在他的后颈使他更紧地贴在自己的身上,然后,她用自己白色的手臂环抱住他,似乎直到永远。”

这是最后,英曼中弹死去时的一段:

“她跑到躺在地上的男人旁边逐一查看,最后,她发现了同他们隔开一段距离的英曼。她坐下来将他抱在自己的大腿上。他想要说话,但她示意他安静下来。他时而清醒,时而昏迷,他做了一个灿烂的梦,梦见了家乡。一汪清凉的泉水从石缝中涌出,黑色的土地,参天的古树。在他的梦中,时光似乎同时出现,所有的季节重叠在一起。苹果树上硕果累累,然而奇怪的是树上仍花朵盛开,冰冻结在泉眼的边缘,秋葵绽放着**和栗色的花朵。枫叶像在十月那样火红,玉米尖上结出了穗状花序,放满了东西的椅子被拖到客厅的壁炉前,南瓜在田垄上闪闪发亮,月桂爬满了山坡,沟渠两旁长满了凤仙,山茱萸上绽着白色的花朵,而紫荆上颤动的是紫色的小花。一切都一同出现。还有白色的栎树,大群的乌鸦,或至少是乌鸦的灵魂,它们在高枝上舞蹈、歌唱。”

多长时间了,我们已经疏离了这种充满质感、画面感、同时又具有浓郁的象征意味的语言了。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本来是最基本、不言自明的常识,但近年来却每每被作为一个重大的命题,在各种场合被严肃地讨论。原因是太多的作品,都在动摇这种认知。在许多作家甚至是知名作家笔下,我们读到了那么多粗糙、浮夸、芜杂、生硬、语意含混、毫无节制的作品。《冷山》这样的作品,以其沉稳的叙述,精妙的描写,为我们树立了一种鲜活生动的标高,但同时也令我们对于自身文学品格缺失的焦灼感,变得愈发强烈了。

他把全部的生命都投入了这部的写作

要进入那样的状态,需要写作者拥有相当的文学才华,但更需要具备一种态度。说到底,只有具备了那种态度,才能最终获得那种能力。那是由虔敬、耐心、细致、坚韧,由对于劳动的深刻的信仰,铸造而成的一种品质。

时间作为一个重要的尺度印证了这一点。这部三十万字的,耗去了作者弗雷泽七年的时光。他居住在北卡罗来纳州的深山里,和妻子女儿为伴,以养马为生,像一位隐士。每天,他沐浴着朝晖和夕阳,呼吸着森林和草地的气息,从躯体到灵魂,都真正地深深融入了大自然之中。群山,溪流,天空,大地,每时每刻都包围着他、裹挟着他,令他切实地感受到了大自然的律动。

即便对周遭的环境已经如此熟悉,他仍然不敢轻易下笔,不肯像我们的一些作家那样,喜欢讨巧、走捷径,在把握不准的地方动辄敷衍含混过去,还美其名曰“合理化想像”、“超越性写作”。接受访时,作家谈到,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在北卡罗来纳的群山之中记录生态环境:野生植物、农作物、果树和季节的变化。为了弄清楚一株植物的习性,他翻阅了许多专业的书籍。因此,他笔下的每一处局部,每一个细节,每一个人的服饰和神情,每一片树叶、一块岩石和一棵树的姿态,都准确,细腻,生动,有一种镂刻般的质感,让人觉得可以直接拿起画笔描绘下来。整个作品细密坚实,像西方那些跨越了几个世纪的著名建筑,每一根圆柱,每一处拱券,用的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坚固的石头。在漫长的建造过程中,那些建筑师和工匠们,正是凭依虔敬的态度,精益求精的要求,最终将它们锻造成了不为时光湮没的艺术佳构。

七年间,作者把全部的生命都投入了这部的写作,牺牲了许多生活乐趣,很可能也忽略了对家庭的责任,令妻子无法忍受,最终和他离婚。不妨这样说,他的写作之旅,艰辛漫长,代价深重,堪比作品中主人公英曼的返乡征程。

打开那座阿里巴巴宝库的钥匙,仍然是翻开书页的那样一个简单动作

围绕这部作品的创作过程所发生的故事,其间传递出的耐心、细致和坚韧,对今天的许多写作者来说,仿佛一个神话。它们似乎只应该发生在更古老的时代,对于今天来说,则已经成为了一种不合时宜的举止,一个人们口头上给予称赞但并不打算认真效仿的行动——因为付出的代价太大了。这个时代惟“效率”马首是瞻,崇尚速度的美学,写得快,产量高,才是本事,因为似乎只有如此,才有望从读者的有限的注意力中获得一些份额。更确凿的是,只有如此在经济收益上才是划算的。大家比的是作品的字数、发行数、稿酬收入,这是一个以数量为中心的维度。既然如此,很少有人肯花上七年的时间,精雕细琢,写一部三十万字的作品。在市场之手的推动下,大家大干快上,乐此不疲。曾见某位女作家撰文,声称自己一年就写了几个长篇,还捎带着写了多少个中短篇,同时也没有耽误国内外的旅游,洋洋自得之意充溢言辞间。

但这又能够说明什么呢?文学有自己的尺度,比的是作家目光的敏锐,是对生活探测的深度,是心灵的重量和厚度。那些背离了这样的宗旨的东西,尽管有可能因为迎合了社会上某种浮泛短暂的关切而得以风光一时,尽管可能给写作者带来不错的经济收益,但最终只会是天空中的一片浮云,水面上的一缕涟漪。

耕耘然后有收获,付出然后谈回报。覆盖生活的广大区域的这一条准则,同样适用于写作。价值是劳动的内在凝结,心血投入多,认真切磋打磨,作品感染人、启迪人的力量也就更充足。投机取巧,耍弄小聪明,将永远无缘于杰作。许多作家没有耐心深入细致地观察事物包括自己的内心,也就难以捕捉心灵的律动,描绘生活的准确面貌,充斥纸页的,便常常是似是而非的感受,令人疑窦丛生的细节。如此这般,自然就难以把握存在的本质,难以进入其最深沉的蕴涵。这不但会失去读者的信任,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民间有俗话:宁要鲜桃一颗,不要烂桃一筐。在抱怨自己的作品遭遇读者冷落的时候,不妨转换一下角色,想想这句话吧。毕竟,老天是公正的。在这点上,《冷山》也是一个最有说服力的例子。一个并不时髦的题材,一个偏居深山一隅的无名作者,却能够一夕扬名,所向披靡,凭依的正是作品内在的艺术魅力。即便从市场上,它也获得了巨大回报,长时间高居畅销书排行榜便是佐证。商业时代惯于鱼目混珠,大量的赝品次货被吹嘘得天花乱坠,但只要是真正的珍珠,熠熠光华也总会闪耀,不必担心会被长久遮蔽。

有人不无遗憾地谈到,这部作品生不逢时,诞生在一个影像代替文字成为了时代宠儿的环境里,人们没有足够耐心品味文字的魅力,因而该书虽然具备了杰作的诸多特质,但却无缘享有历史上许多名作曾经享有的荣光。这不无道理。如果不是被拍成**,它虽然荣获美国图书奖,怕也难以进入普通读者的视野之中。这是一个影像的时代,屏幕成为打遍天下无敌手的传播利器,几位学者在央视上的一番文史通俗讲解,就能够掀起一股传统典籍阅读的滚滚热潮。不过任何事物总有自己的规定性。**《冷山》不管拍得如何成功,它也无法传递出文学语言所蕴涵的那种韵味、魅力等等。它们是独特的,难以转译的。打开那座阿里巴巴宝库的钥匙,仍然是翻开书页的那样一个简单动作。

和历史上曾经拥有过的荣耀相比,虽然今日文学的地位、影响力等已无法望其项背,但只要文学仍然存在下去,便仍将存在着一个超越时代的衡量标准,也因而依旧会给作品评定出高下优劣。总会有为数不多的一些作品,将凭借其卓越品质成为那个时代文学的高峰,在当时特别是在后世拥有众多的仰望者。《冷山》应该属于这个行列。而对当下而言,在其文本价值之外,我更认为《冷山》的楷模作用,在于它在写作的态度上重新树立了、强调了一种标高。它是一个消逝已久的时代的一缕回光返照,复活了一种曾经广泛存在过的对于文学事业的虔诚、敬畏的态度。《冷山》应该能够启示我们的作家:如果一个人对文学写作仍然怀有信念,他应该坚守什么样的姿态。

三:

  我的观点一直都是基本上**没有书好看。据说这是与《飘》齐名的史诗之作。弥漫整本书的孤独,有着一种莫名的苍凉。

当战争发生的时候,人们才开始发现自己会变得不再像自己。

Ada写了103封自私的信,而流离在战火中的Inman却因为仅仅收到的三封信,亲手将自己这个原本应该属于英雄的战士变成了一个一心想回家的逃兵,让他在战争中像野兽般流浪,而却义无返顾。即使当他回到最初的冷山时,已经变的麻木、残忍和脆弱,已不再英俊和健康;而一直等待她的Ada已经被改造得敏感,不再幽雅,不再是那个幽雅地弹琴的Ada,而是变得惊人的坚强和勇敢。虽然,战争把一切都毁灭了,当Inman中弹躺在雪地里的时候,他对伏在他身上的Ada说了最后一句话:“我回来了。”然后乌鸦扑棱棱地飞起,一些东西结束了。

冷山终归回复了往日的宁静,就像很久之前的那样,它的样子几乎一如往昔般美丽。但是,没有了Inman,Ada还是好好地活了下来,战争前的生活是再也不属于她了,她同当初等待的过程中一样地勇敢和坚强,她知道Inman也一直在朝冷山的方向义无返顾地行走。

困难中挣扎的力量,黑暗中信仰的光芒。

战争改变世界本来的面貌,这一切发生之后,人们再也回不去原来的生活。若干年后,当世界突然又变得如象般美好的时候,在阳光下晒着小麦色皮肤的人们,心里的伤疤还是会在日光在暴露,有时它们隐隐作痛,提醒我们曾经失去的太多,希望今后一切都好。

记得我在看《冷山》的**时,看到这么一幕:

救了Inman的老太太抱着只雪白的山羊轻轻爱抚,说:“山羊是人类最好的伴侣。它们给你羊奶,也给你安慰。”一边说,一边用右手尖刀利落地切进山羊的脖子。羊血汩汩而出,淌了一碗。白色的小动物软软躺下,甚至没有哀鸣一声。老太太把羊血搁到一边,伸手继续抚摸山羊的头顶。“You are a real beauty.”她说。表情和语调,都是如包换的怜爱。    

也许,时光带走的是永恒,而永恒带走了我们的世界里所有的美丽和辉煌,那么,留下的就只有孤独。

四:

故乡是萧乾笔下的枣核,故乡是余光中诗中的邮票,故乡是鲁迅儿时的百草园,故乡是北平城之于林海音,故乡是沈从文的边城,故乡是美君魂牵梦绕的淳安。相对于少小离家的游子们对故乡的眷恋之情常常见诸于各种佳作名篇,终生守望故土的人们对故乡----即家园的情感的抒发却往往被弱化为单纯的风景描写,乍看上去,总有些不痛不痒之感。《冷山》作为19年度美国国家图书奖获奖作品则成功地摆脱了这一魔咒,将作者对家园的情感揉碎细化,如绵绵细雨般缤纷见诸于笔端。

不知是何故,也许是受了同名**的影响,大量介绍及书评都将《冷山》诠释为一部爱情史诗,然而,我看来,《冷山》是一部关乎家园、关乎生活、关乎希望、关乎奋斗的故事,它表达了作者对土地的情感,阐明了作者对生活的态度,其次才是体现了战争的残酷、夹杂了爱情的不朽。

《冷山》以南北战争时期的北卡为故事背景,分两条主线进行阐述,一条是南军逃兵英曼历尽千辛万苦返回家乡,另一条是富家女艾达在失去所以依靠后,在勤劳贫苦女孩鲁比的帮助下重建家园。无论作者如何渲染战争的残酷性和英曼身心所受的重创,甚至是借一位逃兵的话“我当初是自己选择参军的,现在只是我的选择改变了”,都无法为英曼的行为开脱。然而必须负责任的行为却在作者的慢慢阐述中得到了我的理解。作为人,英曼有着趋利避害的本性,看到维西要杀劳拉时,英曼本能地知道,逃兵身份使然,他必须离开,然而,正义感却让他卷入了麻烦,救了劳拉。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在劳拉的家中他顺走了劳拉奶奶的早餐,这是英曼唯一没有主动付钱的一次----无论怎么看,他救了劳拉的命,他的行为都足可以抵偿这顿饭。在以少敌多、抵挡凶恶的北军、帮助孤苦的年轻寡妇萨拉后,英曼也产生过留下和萨拉一起生活的念头,这多少算是精神上对艾达的背叛,虽然他最终依然选择离开。不难看出,英曼算不上一个标准的硬汉形象,他只能算得上一个好人----一个有血有肉的好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由本性出发的,而也就是这些人的最质朴的本性,让英曼选择离开军队,逃回冷山。崎岖山路,漫漫旅途,从夏至冬,跨越寒暑,英曼每走一步都必须拖着受伤的身体、靠双脚完成,加之食物不足,和随时随地面临的被追捕和杀戮的危险,英曼所承受的痛苦是语言难以尽述的,面对这一切,除了从小在山中生活、冷山寄予他的野外生活经验之外,唯一能够支撑他继续前行的只有期翼和信念,而作者正是巧妙地抓住了这一点,通过对环境恶劣的描写来反衬英曼的信念之坚强,从而侧面刻画家园的美好,并借英曼的所闻所想所说,叙述作者自己对冷山中平静生活的向往。

作者的另一位“喉舌”是贫苦出身的姑娘鲁比,与英曼一样,她也是在冷山中出生长大的,这位率真却懂事、勤劳坚毅、外冷内热的handsome girl甚至要比女主角艾达更得我的喜爱,由于经历原因,她几乎是像个“野孩子”似的长在山中的,而也正是因为这样,她对冷山的了解和热爱比英曼更胜一筹,在她看来,易物交易远比金钱交易来得靠谱,人们应该心满意足地守在家里,不安分守己是从古到今许多坏事的根由。这在部分程度上虽有失偏颇,但在特定时期----战时,却条条都是真理。很难想像,如果没有鲁比,艾达的生活将陷入怎样的绝境,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生活的全部便是读书、画画、弹琴,于是,当父亲突然离世,雇工迫于战争离开时,她便根本无法应对农场上的一切。生存是摆在眼前的,在鲁比的帮助下,从学会搅黄油到去农田时不带书,从劈柴、犁地到卖掉钢琴,从在鲁比的监督下被动工作,到想尽办法独当一面,从留下马车为自己离开冷山留下后路到下定决心居住在冷山,艾达的经历不仅体现了外乡人对冷山的热爱,更可以看作一部从小女孩到女人的成长史。前者是作者为了表现自己对冷山的热爱而着力描述的,而后者则更多是我自己努力追寻的。也许是与自身的经历有关,艾达的成长远比英曼的旅途对我更有吸引力,不得不承认,艾达教会了我很多,她让我懂的了如何在工作、家务的同时享受生活,也让我懂得了必须在享受生活的同时负担起家务、承担起职责。同样成长进步的当然也有鲁比,在艾达的影响下,这个不识字的姑娘慢慢地也开始了对书的喜爱和对故事的热衷,出去劳动前,她转回身,主动要求艾达念一段书后再走。写到此,我竟隐约体会到了一种类似于中国儒家似的折中思想,体会到了生活与生存应有的平衡,正如羊婆婆,她爱羊,我相信她对小羊的抚摸是出于爱,然而,接下来地却是突然之间的一刀----羊婆婆爱羊,可她同样也需要这些羊来生活。

也许是因为作者对爱情的弱化,我最终竟没有特别纠结于英曼的死,仅仅是因他才回到家乡几天就不得不离开,仅仅是因他才真正得到艾达的爱就要投入死神的怀抱而感到有些淡淡的惋惜,然而,这丝淡淡的惋惜又在看到艾达生下了英曼的孩子、鲁比原谅并接受了斯特布罗德并和几个孩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后得到了彻底的欣慰和释然,而这也印证了羊婆婆的话----痛苦在我们心里,不像幸福那样会长久停驻,这是神赐予我们的一种天赋,是他眷顾我们的一个标志。在《冷山》中,羊婆婆是位不出世的哲学家。

读过后,我觉得《冷山》多少与《朗读者》有些类似,都以战争和爱情为基调,可主要写作目的却绝非爱情或战争,一种淡淡的情愫溶于书卷,不仅需要慢慢读,细细体会,且其中丰富的感情既难总结,又难尽述,若想明白其中的妙处,只有自己读书。

·刘宝瑞相声斗法的台词

斗法文本 (刘宝瑞先生述)

明朝永乐年间,北京前门大街五牌楼石柱子上头,贴着一张皇榜。前三门外人烟稠密,商贾云集,皇榜往外一贴,惊动了大街上过路的士农工商、五行八作。一百两十行嘛,也有做官的、为宦的、背弓的、挂箭的、推车的、挑担的,卖煤的、卖炭的、卖针的、卖线的,卖米的、卖丽的、卖葱的、卖蒜的、卖烧饼油条的、卖茶叶鸡蛋的……这些人不知道国家出了什么事情,为什么要贴皇榜,都争先恐后围着看。

就在这个时候由北边儿来了一个人,这个人姓孙叫孙德龙,他是东四牌楼猪市大街的,也会捆猪宰猪,山东登州府的人,四十多岁儿,好喝酒。这天刚打南市上回来,胳肢窝夹着个搭猪的钩杆子——这是白腊杆子,有核挑粗细,五尺多长,头里有两个铜钩子,猪要是跑了,离着它五尺,一搭就搭回来——这手提溜个钱口袋,这边胳肢窝还夹着账本,腰里系着根绳子,绳子上挂着一把锡蜡的酒壶,擦得是锃光瓦亮,穿着个布棉袍,可已经变成缎子的了。怎么回事哪?因为他切完肉也往上抹,切完油也往上抹,日子一长,就跟现在理发馆那钢(gàng)刀布一模样了。

这天他下了市,刚打酒铺喝完酒出来,喝得酩酊大醉,走道脚底下直拌蒜,嘴里说话也不利落了(山东口音,下同):“这个酒哇是高粱水儿,醉人先醉腿儿,睁眼看不见道儿,简直是活见鬼儿!”走到皇榜前头一看,围着一圈子人。“咱借借光!”他挤进去了,到里边一瞧是榜,他不认识字,他要问问,拨拉那位。“哎!这是怎么回事?”这位说:“你慢着点,欠点岔了气!这是皇榜。”“什么叫皇榜啊?”“皇上家贴的!”“你念念我听听好吗?”“可以,你听着啊:‘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今有琉球国前来进贡,明为进贡,实为派老道了义前来斗法……'”“行了!行了!你别往下念了,你念了半天我一句都不懂啊!”“我白念了。”“我先问问你头一句是什么?”“‘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怎么叫‘皇帝诏曰’?”“皇帝说话就叫‘皇帝诏曰’。”“噢,皇上说话就叫‘皇帝诏曰',那我要是说话呢?”“……那,不知道什么曰了。”“好!你往下念吧。”这位想:我别念了,念完了再讲受不了,干脆我告诉他这意思得了。“琉球国年年进贡,岁岁称臣。今年派了个老道来,他会打三十六手哑谜,会念七十多本《金刚经》,找咱们中国人斗法。如果赢了他,他们是年年进贡,岁岁来朝;赢不了,或者没人跟他斗法,那就得他们琉球为上邦,我们大明为属国。现在皇上贴皇榜选能人,如果有人会打哑谜会念经,跟老道斗法赢了的话,要多少钱给多少钱,要多大官封多大宫。你问这个也没用啊,你又不会打哑谜,你又不会念《金刚经》。”

这句话行了,孙德龙外号叫“万事通”,不论什么事,你要是说他不行,当时就急:“你别说了!你怎么知道我不会打哑谜,你怎么知道我不会念《金刚经》?”“噢!您会啊?”“我不会我能长个脑袋吗?”“哎呀!您会那更好了,您赶快撕皇榜找老道斗法去。”孙德龙刚要过去撕,那位想:先别忙,我得给他念清楚喽:“皇榜上写着老道会打三十六手哑谜,您会那么些个吗?”“他会多少?”“三十六手。”“咱会七十二手。”“嚯!比他会的加一番!老道会念七十多本《金刚经》。”“我那个《金刚经》念起来没完。”“那您就撕皇榜吧。”“我够不着。”“您手里拿的是什么呀?”“搭猪的钩杆子。”“您不会拿它钩吗?”“对!”嘶!他把榜给钩了。看榜兵丁一瞅醉汉撕皇榜,抹肩头拢双臂给绑上啦,推着他去见榜宫。

榜官是解学士解缙解大人,孙德龙到这儿立而不跪,冲解大人一撇嘴,一抬下巴额:“我说你姓什么?”解大人一听:要过我一堂怎么着?“我姓解。”“解大人,你讲理不讲理?”“怎么回事?”“找老道斗法去,难道说就捆着去吗?”“哎哟!您是法官哪。”赶紧就埋怨看榜的兵丁:“你们这些东西真可恶,怎么把法官给捆来了!”赶紧过去,亲自松绑。屋里就一个座儿,解大人道:“法官请坐吧。”应该是帅不离位呀,孙德龙也不懂,一屁股就坐下啦;坐下不算,他这话可气。“哎!你坐哪儿呀?”解大人说:“那我就站着吧。”“我说大人啊!这老道咱上哪儿找他去?”“他住在江米巷金台馆驿。走吧,你先跟我见驾去吧。”“见哪个驾呀?”“见皇上去呀。”“那太好了,我们哥儿俩有日子没见了。”跟皇上哥儿俩!“法官,咱们进宫您是骑马呀,是坐轿啊?”“全不用。”“全不用?用什么法术?”“骑驴。”“骑驴哪给您找去呀?!”“没驴我不去了。”解大人没法子,打广安门雇了匹赶脚的小驴儿。到了宫里头,让孙德龙到东朝房候旨。

解大人去见驾,皇上十分喜悦,吩咐即刻召见。解大人一想:不能让他见驾——还没到礼部演礼,嘴里头不定说出什么来,回头见了皇上一作揖,“咱哥们老没见了”!我这纱帽也就丢了。赶紧就说:“万岁!法官是外省人,初到京城,未在礼部演礼,恐有失仪。依臣之见,找来老道先斗法,斗法之后再见驾也不为晚。要是赢了老道,见驾时倘有失仪,我皇万岁也能谅情一二。”

当时就派人从金台馆驿把老道找来,告诉他,我国有人跟你斗法。老道出主意,就在太和殿前高搭两座法台,都要三丈多高,上头预备八仙桌子一张,太师椅一把,香炉、五供、蜡扦、黄毛边纸、朱砂笔、香菜、五谷杂粮,还有一碗无根水。“你家法官需用何物你去问他。”解大人一琢磨,干脆也给他预备这么一份得了。人多好做活,当时法台搭好,东西也预备齐了。老道一抖袍袖,有一股黑旋风就把他托上了法台了,文武百官目瞪口呆。

皇上传旨:“叫解大人去请咱们的法官眼老道斗法,也让咱们法官驾风或者驾云上法台。”解大人赶紧跑到东朝房去找法官,进屋里一瞧哇,法官躺在地上睡着了。解大人赶紧过去叫:“法官,起来!”“别闹!”“谁跟你闹了!把他搀起来。”孙掌柜揉了揉眼睛往四外一看,这是皇宫里头,金碧交辉,富丽堂皇。“哎,老大人!这是哪个场儿?”“皇宫内院。”“我上这个地方干什么来了?”“啊!你忘了,你不是找老道斗法来了吗?现在老道在法台上等着你呢。皇上宝座升到殿外,要看你二人如何斗法。”孙掌柜一听可吓坏了:“怎么回事啊?”刚才他撕皇榜的时候酒喝得十成醉,在地上睡了半天觉,酒气儿冰下去了,把刚才撕皇榜那碴儿全忘了。现在听解大入这么一说,自己一想:我喝酒喝得太多了,酒后闹事撕了皇榜,我是买卖人,卖猪肉的,哪儿会跟老道斗法呀!再说这老道是打外国来的,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我这不是捅漏子吗?想到这儿,左右开弓,!自己打了四个嘴巴:“我胡涂,我胡涂!”往后一退步,咕咚脆下了:“老大人哪,我喝多了,我撕皇榜是耍酒疯儿,我是个买卖人,就懂得卖猪肉。斗法这个事儿干脆你找别人吧!这个事儿,我是办不了啊。你若不出气的话,你给我俩嘴巴,你拿我当个风筝——把我放了吧!”啊!?解大人一听连生气带害怕,浑身直抖,帽翅乱动。赶紧就说:“哦,你喝多了,你这个酒喝得太凶了,你摸摸你还有脑袋没有?我给你俩嘴巴把你放了就完啦?你跟我这么说行了,我在万岁驾前要是这么说呀,是欺君误国,欺君事小,误国事大。现在老道已经来了,皇上拿什么话来回答他呀?这么大国家因为你失了信用,咱俩人全活不了,你是酗酒闹事撕皇榜,戏耍看榜钦差大臣;我是办事不力,错引平民入宫,欺君误国。咱两个人的死,罪有应得,祸由自取,皇上跟着丢人!偌大中国失去天威,琉球为上邦,我大明为属国,咱们就全成了亡国奴了。”孙德龙跪着这么一听,他可急了:“哎,这不是没有的事吗?我这点酒怎么惹这么大祸呀?哼,不单皇上丢人,连全国老百姓也跟着丢人。咳!”啪!他一拍胸口,刚才喝的那点酒又都撞上来了,跪着好好的,蹭楞他蹦起来了:“老大人呀!不要紧!照你这一说咱俩不就没了命了吗?没命就好办了,我不找老道斗法不是也活不了吗?这叫宁死阵前不死阵后,脑袋掉了不是才碗大的疤瘌吗?别看跟老道斗法不行,打?他还不准是个儿那!咱找他去。走!”解大人一听:“你到底会不会呀?”“咳,你就走吧!”

解大人也没办法了,只好把他领到法台下边,用手一指东边的这座法台:“你看!老道已经在上边打上坐了。”孙德龙一瞧:“老大人,他上那边,我就上这边儿了,我们俩要是上一边儿,那为争地盘儿不就打起来了吗!”“快上吧!”“这法台有多高?”“三丈三!”“三丈三哪?九丈九也不要紧哪。来人!”“干吗呀?”“搬。”“搬可不行,皇上已经传过旨了,或是驾风或是驾云,因为老道是驾风上去的。”其实呀,老道也不是驾风。那末你刚才说,不是一抖袍袖有股黑旋风裹着老道上去的吗?那是个戏法儿。在他袖口儿里边有个铁筒儿,铁筒里头装的是狼粪、大青、炭饼,把它点着了。用的时候,他一抖袍袖,就把那盖儿打开了,你想他穿的是道袍,大领儿,这些个黑烟,顺脖子、大襟、底襟全冒出来了,狼粪点着了不散,大青这昧药点着了净冒黑烟,好象黑旋风裹着他一样。手上脚上都有小铁钩,他是顺着法台的杉篱爬上去的!孙德一听说驾风驾云,就问解大人:“老大人,我驾什么风呀?”“趁脚风呗。”“我会抽羊角疯。”“那没用。”“咳,干脆,没我不去了。”“哎,别价呀。”孙德龙着急了,就要往法口前边转。“别往前边去,皇上在前边哪。”“我喽喽。”解大人一听,有喽皇上的吗?“坐那儿那个人儿是谁呀?”“那就是皇上啊。”“旁边那站着八个大个儿,是干什么的?”“那是保驾的,金瓜武士。”“他手里举着的那是什么?”“那就是金瓜。”“你把那头一个顶高个儿的叫过来我有事儿。”解大人过去一瞧,这位是太和殿头等侍卫白文元白老爷。“白老爷,过来我给您引见个朋友。这位是来斗法的孙法官。这位就是太和殿头等侍卫白文元白老爷。”“哦,白大人,你好啊,请你帮忙吧。”“什么事哪?”“我上法台。”“与我有什么关系呀?”“没你我上不去呀。”“怎么哪?”“你想啊,这法台三丈三,你多高身量?”“我呀?皇上选最高个儿的,身高九尺。”“你手里举的这个金瓜多长?”“一丈四的瓜把儿,一尺的瓜头,一共一丈五。”“啊,对呀!一丈五,身高九尺,就是两丈四,胳膊伸长了二尺,两丈六、三丈三一一差不离儿了。”白大人一听:他这儿算什么哪?“啊,你把这瓜放平喽,你两手攥住瓜把儿,我坐在瓜头上你不能把我扔上去呀?”“这……没听说过。”“你要是不扔我可走啦!”解太人赶紧跑过来说:“白大人,您受累试试看吧。”白文元气得直抖手,这叫什么事啊!也没办法,只好试试看,就把金瓜放平喽,两手抓住瓜把儿,说:“来吧!”孙德龙坐到瓜头上,自老爷说:“您提着点气可别往下坠。',白老爷运足了气力:“我可要扔了啊!啊嘿!”这一下子真不含糊,法台三丈三,扔上有四丈四去。过了法台还一丈多哪。就由这一丈多高掉下来呀,法台都是二寸多厚的板子,摔不死也得摔个半死。该着这个老道倒霉,孙德龙没摔着,不但没摔着,并且还站到法台上去了。那位说,你说的这个不合理,他扔上去往下落,怎么也得腰朝下,那就是躺到那儿了,怎么能站着呢?这里头有个原因:他胳肢窝夹着一个搭猪的钩竿子,有五尺多长,您想啊,他过了法台一丈一,从这一丈一往台上落的时候,落下五尺多,钩竿子把儿就戳到台板上了。胳肢窝夹着钩竿子往下一出溜,脚就踩着台板了。手一拧钩竿子,嗨!他站住了。

这个老道啊,就在对面法台上闭目合睛打坐养神,孙德龙怎么来的,怎么坐着金瓜往上扔,他全不知道。他睁眼的工夫,正是孙德龙由一丈一往下落的时候,老道一看就害怕了:哎呀,了不得,中国真有高人。贫道驾着风上法台,怎么中国的法官会从;天而降哪!——扔上来的他没瞧见。老道再一看孙掌柜,他更害怕了:这位法官是足踏祥云,金光护体呀!——足踏祥云那是孙掌柜没站稳,把香炉拨拉到台上了,香灰这么一扑,跟云彩-样;那金光护体呢?是孙掌柜那件油棉袍,太阳一照猪油放光!您说这老道不是倒霉催的吗?!打仗是怯敌必败,他吓得直哆嗦,肝儿都颤了。老道一想:这可得多加留神。越留神越坏。老道单手打稽首,口念:“元量佛!”别看他身量矮,声如铜钟。老道一念佛,孙掌柜一想我也得说一句呀:“啊,好家伙!”人家念无量佛,他念好家伙。老道又念了一句:“无量……寿佛。”孙掌柜一听:噢,加字儿啦?我也加字儿:“一大堆破烂家伙!”

老道一听:他这家伙还真不少,我没那么多家伙,干脆跟他打哑谜得了。冲孙掌柜伸出一个手指头去,这就是哑谜。老道是说:你别瞧不起我,我有“一佛顶礼”。孙掌柜不懂啊,他撕皇榜的时候不是说会打哑谜吗?可是他打那哑谜跟老道这个不一样啊,他是肉市上卖猪肉的,这个猪多大分量、多少钱、多少整、多少零,两人拉拉手儿,是这个哑谜。他一看老道伸了一个大拇指:这是干什么?伸一个手指头……噢,要跟我喝酒划拳哪!没关系,来,你看这个!——他伸出俩手指头来,他是什么意思哪:你“独占一”呀?我“哥俩好”——嘿,他划上拳啦!这下老道可害了怕啦!哎呀!我伸一个手指是“一佛顶礼”,他伸俩,是“二圣护身”哪——让他给蒙上来啦。老道又伸了三个手指头,那意思是说“三皇治世”。孙德龙这儿又琢磨了:什么?“三大元”?好,“五魁首”!——他伸了五个手指头!老道一看:嗯,对!“三皇治世”正对“五帝为君”哪。——全弄到两下去啦!老道一拍心口,他是说:“佛在心头坐”。孙掌柜一瞧:好小子,你拍胸口,怎么,你还不服气?(手拍脑袋一下)啊嘿!他那意思是说,我也不怕你!老道一看:哟,我“佛在心头坐”,他“头上有青天”哪。——满弄拧了!

老道一看,打哑谜我赢不了他了。拿过一张黄毛边纸来,嗤楞一下,把宝剑拉出来了。孙德龙一看:“干什么?要抹脖子呀?”老道把纸裁了三条儿,用朱砂笔刷刷刷画了三道符,火绒火石打着了,把蜡点着,用宝剑尖儿扎起一道符来,在蜡火上一点,口中念念有词,一晃这宝剑,这团火越晃越大,他要火烧孙德龙。孙掌柜还开玩笑哪:“嚯嚯嚯嚯嚯,老道,那么大个子别玩火呀,玩火睡觉尿炕,妈妈打屁股。”老道这个气呀!这团火光有茶杯粗细,晃来晃去就有冰盘大小了。按理说,这道符就那么一个纸条儿,沾火就完了。为什么这火越晃越大呢?其实并不是念咒念的,画符的朱砂里头有药材,所以火越烧越大。到了冰盘大小,这团火就甩过去了,直奔孙掌柜面门,孙掌柜往旁边一斜身儿,一歪脑袋:“好小子,烧人哪!”明朝人是拢发包巾,这团火擦着孙掌柜的耳根台子,过去的,磁啦一下,烧去了半边发罄。孙掌柜用手一胡噜,把手也烫了。桌上有一碗无根水,这碗凉水救了命啦!往脑袋上一浇,哗!火灭了。老道一看头道灵符没成功,再来一张,把第二道符点着了,孙掌柜一瞧:“好小子,得理不让人啊,烧完这半拉再烧那半拉,一根头发没有了。你当老道,让我当和尚,咱俩一块儿化缘去。我不想出家呀!别等他再烧我了,我先给小子一钩竿子吧。”顺手抄起钩竿子来,冲着老道面门瞄准。老道装模作样,闭着眼睛,摇晃脑袋,嘴里嘟嘟囔囔装着在那儿念咒,他这一闭眼睛,孙掌柜得搂了。怎么?他好瞄准呀!拿着钩竿子来回悠达,悠达欢了,这叫杆儿朝前,钩在后,觑着目,往对过儿瞅,对准了前拳撒后手儿。他说:“着家伙!”他要是不喊这句呀,正打到老道的面门上;他这一喊,老道睁眼一看,直戳戳一俨栅门而来。“无量佛!”往旁边一斜身儿,还算好,没打着。您可听明白喽,杆是没打着,后头这俩钩儿可不饶人哪,喽哧一下正钩到腮帮子上。往下一拨钩竿子,带下两条子肉来,疼得老道捂着腮帮子直念:“无量受不了的佛!”孙掌柜还跟着起哄哪:“不留神,挨家伙!”老道这个气呀!再一看钩竿子,他不知道干什么用的,心里更害怕了:“哎呀,我太不识时务了。刚才那位法官来的时候,足踏祥云,金光护体,从天而降,这一定是十八罗汉大罗金仙。现在一看果然是大罗金仙,若不然怎么能把西天如来佛的八宝如意紫金钩拿来?!”其实,那是搭猪用的!

孙掌柜可乐了:“小子,你把我头发烧了还能长啊,你这腮帮子破了,锅碗的不会补啊!”他这心里一痛快,可高兴了。老道更害怕了:头道符我烧了他半边发害,二道符未曾发用,他就打了我一八宝如意紫金钩。再一瞧孙掌柜那儿提溜着一个钱口袋,老道更嘀咕了:他还带着百宝囊哪!再一看,孙掌柜腰里头拴着把酒壶。好家伙!还挂着翻天印哪!这不是倒霉催的吗?他瞧什么都有用啦!越琢磨越害怕,干脆,三十六着——走!“无量佛,贫道我要回国交旨。”“哎!你要是走我可祭法宝!”“别价!我先去见你家万岁爷。”说完这话一抖袍袖,冒出黑烟,变了个戏法就下台了。老道走到太和殿前往那儿一跪,磕头如同捣蒜:“天邦大国万岁开恩,小国使臣前来请罪。”皇上那儿看得明白呀!可是他俩打的哑谜念的什么“无量佛”、“好家伙,,这全不懂;又瞧老道拿火烧人,孙掌柜拿水把火烧灭了,皇上高兴了:“好!水能克火。”再看老道又点起火来了,心想:讨厌的东西,你已经赢了何必赶尽杀绝。皇上净顾瞧这火了,没看见钩竿子怎么过去的,一瞧老道腮帮子流血了,皇上拍着巴掌直乐:“我国法官得胜了。好法宝!好法宝!”现在一看老道下来了,皇上明白,这是他输了,说:“了义,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讲?”“啊呀!天邦大国万岁开恩。敝国认输,情愿年年进贡,岁岁来朝。”“嗯!我得问问你,你们俩见面说‘无量佛,这是怎么句话?”“这是我们出家人的见面礼儿。”“那么他说那‘好家伙,哪?”“那我实在不懂,不知道什么叫好家伙。”“那么你说那‘无量寿佛,哪?”“这是问候。”“那我国法官说那句‘一大堆破烂家伙,哪?”“那想必是贵国法官家伙太多了。”一指腮帮子,“我这不挨了一家伙吗!”“后来你不说话,伸出一个手指头是怎么回事?”“是打哑谜,我说的是‘一佛顶礼’。”“我国法官伸俩呢?”“他说他有‘二圣护身'。”“你伸仨呢?”“‘三皇治世'。你家法官又伸五个,他说有‘五帝为君’;我一拍胸口说‘佛在心头坐',他一拍脑袋,说他‘头上有青天’。”——嘿!全蒙对了!皇上说:“那么你那火是怎么回事情?”“万岁开恩,我是想把贵国法官烧下法台。”“哼!出家人不讲慈悲,脸上是被什么伤的?”“八宝如意紫金钩。”他就不知道是搭猪用的,跪在一旁听候发落。

皇上往法台上一看,忙跟解大人说:“咱们的法官怎么还不下来呀?”他得下得来呀!孙掌柜在台上转磨:“哎!这是怎么回事?倒是输了赢了?”他还不知道哪!皇上一瞧,说:“想必我家法宫、被魔火烧伤,赶快派人把法官接下法台。”皇上这句话积大德了。刚才扔上去的,这要是往下一跳非摔死不可。皇上一说把他接下来,有人立好了云梯,孙掌柜顺就下来了。解大人过来说:“走,跟我见皇上去,要多磕头少说话。”怎么哪?怕他见皇上再来个“咱哥俩老没见了”!孙德龙到了太和殿前,冲皇上作了个大揖:“嗬!”皇上一瞧:你要咬我是怎么着?“咱给老皇上磕头了。”他这一赢,皇上高兴:“法官抬起头来。”别人都得说“有罪不敢抬头,',等皇上说“恕你无罪”,这才抬头,孙掌柜满不懂,一抬头直眉瞪眼瞧着皇上:“干什么?”上人见喜,皇上乐了:“法官你斗法是输了是赢了?”孙掌柜就怕问这句,输赢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低下头去,装没听见。他这一低头,皇上又问:“你输了你赢了?”他往旁边一看,正瞧见老道。正赶上这时候皇上问第三句:“法官!你跟老道斗法是输了是赢了?”“我说皇上,你老人家问我输了赢了,这个话我不好说呀!怎么呢?我要是说我赢了那叫老王卖瓜,自卖自夸;可我要是说我输了吧,我干什么来了?没有金钢钻就不敢揽瓷器!”解大人一听:你哪儿那么多俏皮话呀!“你老人家问我输了赢了,你别问我。”一指老道,“你问他!他说我输了就算我输了,他说我赢了就算我赢了。老道!你要是说我输了,咱俩上台再来来!”老道一捂腮帮子:“别来了!他赢了。”“皇上听见了吧?我赢了!我赢了!”皇上问:“法官,你叫什么名字?”“我姓孙,叫孙德龙。肉市德龙馆那个小买卖是我开的,咱是准斤十六两绝不少给分量。”——谁问你这个了!“你们俩一见面,他说‘无量佛;是怎么回事?”“这‘无量佛’是怎么句话?皇上,这个老道我认得。”老道一听吓了一跳:他认得我,我怎么不认得他呀?你哪儿认得去,他是卖猪肉的!“这个老道是化缘的。”“化缘干吗说‘无量佛’呢?”“我开肉馆子,他们化缘,和尚念‘弥陀佛',老道念‘无量佛’,就是跟我要钱哪。”“那么你说那‘好家伙’哪?”“我说‘好家伙’,是心里想,怎么刚走俩化缘的又来一个?”老道听着这通窝心哪!“那么你们俩人打哑谜,他伸一个手指头是怎么回事情?”孙掌柜一听:这回可糟了,怎么说呀?老道伸一个手指头,是“独占一”,我“哥俩好”,“三大元”、“五魁首”?合着我们俩没斗法,在哪儿划拳哪!这不象话呀。得啦,干脆我瞎编个词儿吧。这一编词把老道给送下来了。“皇上,他没跟我打哑谜!”皇上说:“怎么?,他伸一个你伸俩,他伸仨你伸五个,他一拍心口你一拍脑袋,这不是打哑谜吗?”“不!我俩是讲买卖呢!”“讲什么买卖呀?”“老道知道我是肉市上卖猪肉的,他庙里头办喜事,他想买我一口猪。”老道心说:我多咱想买他一口猪哇!皇上问:“那么你伸俩手指头呢?”“我说别说你买一口猪,买俩我也有啊!他说要个三十来斤的,我想,我那儿顶少也有五十多斤呀;他说可得带下水——心肝肺,我一拍脑袋,那意思是说:甭说心肝肺,(手拍脑袋一下)连猪头都是你的呀!”

得,满拧!

《斗罗大陆》里,主要人物都是多少级魂力?

主要人物魂力等级介绍如下:

1、唐三:100级

斗罗大陆的主要角色,作为动漫中的男主角,拥有非常厉害的实力,曾经是唐门的天才,后在斗罗大陆中再次将唐门发扬光大,而唐三不仅是天生满魂力,更是拥有着双生武魂。最后成为了海神和修罗神双神。?

2、小舞:96级近身强/敏攻系超级斗罗

是斗罗大陆中的角色之一,是一位非常活泼可爱,青春可爱,为了爱义无反顾的女生,但是其实真实身份是一只修为十万年的小兔子,是初代史莱克七怪之一,非常喜欢吃胡萝卜,也是百年难遇的天生满魂力,96级的封号斗罗。最后成为了修罗神的继承者。

3、戴沐白:95级强攻系超级斗罗

史莱克学院学员,是学院学员中唐三与小舞参加学习前最强悍的存在。星罗帝国太子,自幼与朱竹清联姻。与朱竹清的武魂融合技"幽冥白虎"威力极大,拥有媲美神级的威力。

4、奥斯卡:92级食物系封号斗罗

史莱克学院学员,弗兰德院长从小收留的孤儿。史莱克七怪中唯一一个除唐三、小舞之外先天武魂觉醒满魂力的人。大陆上第一位食物系封号斗罗,不可多得的食物系天才魂师。升级为封号斗罗后获得了食神的传承。

5、马红俊:93级强攻系封号斗罗

史莱克学院学员,有"邪火凤凰"之称,拥有顶级兽武魂邪火凤凰,为变异武魂,对自身有反噬影响,需要靠跟女人交合来化解,后服用唐三在冰火两仪眼找到的仙药"鸡冠凤凰葵",化解邪火,过滤了武魂中的杂质。成为封号斗罗后其武魂真身进化为九首火凤凰。

6、宁荣荣:94级系封号斗罗

史莱克学院学员,是七宝琉璃宗原宗主宁风致唯一的女儿,也是更名后的九宝琉璃宗新宗主。九宝琉璃塔是最强大的类器武魂,在实战时威力极大。升级为封号斗罗后获得了九女的传承。

7、朱竹清:93级敏攻系封号斗罗

史莱克学院学员,身材火爆,速度奇快,攻击破坏力强。星罗帝国贵族之女,自幼和戴沐白联姻。与戴沐白的武魂融合技"幽冥白虎"威力极大,拥有媲美神级的威力。

8、千仞雪:100级一级神祇天使之神

比比东的女儿,武魂殿少主,其祖父是号称当世只有三人的99级巅峰强者千道流。长年女扮男装成天斗帝国太子雪清河,意图毒害雪夜大帝,代替他的位置,结果被唐三识破并击败。成为神只后的她为了消除自己内心的破绽而追杀唐三,可却总是下不了杀手。

后下定决心与唐三同归于尽,但终究被同样成为了神只的唐三击败。最终回与唐三对决时,她为救比比东而用尽神魂导致武魂破碎,失去神位。

9、比比东:100级一级神祇罗刹神

《斗罗大陆》第一反派,武魂殿现任教皇也是最年轻的的教皇(24岁),武魂帝国创始人兼第一任女皇,杀戮之都杀神之一。史上第二个双生武魂,第一个克制魂环反噬的人,史上最年轻的的封号斗罗,最年轻的九十九级巅峰斗罗,拥有至少三个十万年魂环。

胡列娜的老师,千仞雪之母。因为唐三之母——十万年蓝银皇阿银和小舞之母——十万年柔骨兔的关系,武魂殿与昊天宗和唐昊一家有极大仇恨,与玉小刚有一段感情纠葛。为救千仞雪被唐三所杀。

扩展资料

魂力等级:

1、1~~10级 魂士

2、11~~20级 魂师

3、21~~30级 大魂师

4、31~~40级 魂尊

5、41~~50级 魂宗

6、51~~60级 魂王

7、61~~70级 魂帝

8、71~~80级 魂圣

9、81~~90级?魂斗罗

10、91~~99级 封号斗罗

11、100级 神

重要人物:史莱克七怪

初代史莱克七怪,之所以叫史莱克七怪,有几个原因:一个是因为他们是出身史莱克学院的怪物天才,然后就是因为当时整个学院也只有他们七个人而已;而最重要,也是令史莱克学院为之扬名的,就是他们代表学院所参加的那一场全大陆高级魂师学院精英大赛。

在那场大赛开始之时,没有人看好史莱克七怪,史莱克学院也是籍籍无名。但是,史莱克七怪却凭借着自身实力,逐渐杀出重围,并且冲进了最后的决赛。

他们决赛的对手,来自于强大的武魂殿,在整体实力完全逊色于对手的情况下。在史莱克七怪灵魂人物唐三的率领下,史莱克七怪力战而胜,从而奠定了史莱克学院未来成为大陆第一学院的基础。史莱克七怪之名也从此传扬开来。

为了感念初代史莱克七怪为学院所作的贡献,每隔五年,学院都会选出新的史莱克七怪,而他们,也将代表学院参加五年一度的全大陆高级魂师学院斗魂大赛,而初代史莱克七怪则被后世誉为“史莱克七圣”。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斗罗大陆

我心中的英雄征文

我心中的英雄征文14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征文,肯定对各类征文都很熟悉吧,征文要求篇段合乎格式,字数合乎规定。相信写征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我心中的英雄征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心中的英雄征文1

 有一个无名的团队一直默默为祖国、为人民做着贡献,他们走过风雨,他们走过鹅毛大雪,他们走过尘土飞扬的道路。不管什么时候他们的身影都出现在马路上,每当他们走过一个地方,那个地方便会变得清新、美丽。他们很辛苦,很努力,他们便是伟大的城市美容师——清洁工。

 虽然他们很不起眼,但却有着感人的故事“茜茜,快去倒垃圾,垃圾袋已经满了哦!”妈妈着急的催促道。

 “知道啦!知道啦!”我熟练的系好鞋带,利索的拿上垃圾袋,迅速的跑下楼,当我跑到垃圾桶旁时正巧一位来回收垃圾的清洁工看到我,便友好的说:“小姑娘,让我来吧!”我看着这位叔叔微笑着说:“让我投个二分球吧!”“嗯,那好吧!”叔叔让着我说。我又傻傻一笑,往后退了几步,双手抓住垃圾袋瞄准了垃圾桶使劲一投,谁知,那垃圾袋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从垃圾桶旁擦边而过落到了地上,我失望又惭愧的说:“叔叔,对不起。我太任性了!”

 “没关系,小姑娘你先回家吧!我来收拾。”听着这友好的声音我产生了自责的心理,我让叔叔又多了一份活干,而他居然没生气,居然这么温柔,我便一直呆在叔叔旁看着他认真的工作着,他一手拿扫把一手拿扫帚一点一点的扫着,当我看到一颗颗饭粒粘在地上时我十分气愤恨不得直接上去抠掉,可那位好心的叔叔慢慢的拿起铲子在地上铲。

 过了一会,地上的垃圾终于被叔叔扫好了,他回头一看,惊讶的问:“小姑娘,怎么不回家呀!天黑了,天气很冷的!”

 “叔叔,我以后再也不任性了,对不起了!”

 “叔叔不怪你,你快点回家吧!”

 “嗯,叔叔再见!”说完我便跑回了家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听后说道:“茜茜,他们是不是很伟大?他们可是一直再为祖国做奉献呢!”“我也要向他们学习,妈妈!”我一个劲点头。

 他们是多么的伟大,他们是多么的辛苦,他们任劳任怨,他们从不愤怒,他们是国家的人民,更是国家的良将。他们很无私,他们很温柔,他们很善良,他们像天使。他们走过的地方留下一片清新环境。是他们用自己的时间来打造完美的城市,是他们的勤劳改变了环境。我要感激他们,我要感谢他们,也要赞美他们。

我心中的英雄征文2

 每天早上,正当你躺在暖和的被窝里时,每天晚上,当你坐在沙发上专心地看着电视荧屏上精彩的节目时,你可否想起过大街上还有一些清洁工正在默默无闻地打扫着我们的城市?也许有很多人已经遗忘掉了这些“城市的美容师”,但是,能有几个能够透彻地了解这些呢?

 记得去年冬天的一个早晨,我和爸爸妈妈起来的很早,天刚蒙蒙亮,我们就一起到外面散步。刚走出大门,就看见几个穿着橘**工作服的清洁工正在冒着凛冽的寒风,一点一点细致地打扫着卫生,一边扫,一边用手捡起塑料袋扔进垃圾桶里,还不时吸着感冒的鼻子。

 我问妈妈:“他们不怕冷吗?”妈妈回答说:“他们怕冷,但是他们有着坚强的毅志,每年每天不管是严寒酷暑,还是大雪纷飞,他们总是在五点多,街上的人很稀少时,无私地清扫着大地妈妈的脸庞!”听后,让我对他们肃然起敬。

 虽然清洁工们付出了他们多少大好时光,但还有许多人在毫不顾及地扔着垃圾。就拿那一次说,有一天,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个高年级的大哥哥正在看着一张宣传单,看完随手一扔继续往前走,一位清洁工阿姨看见了对他说:“小孩呀,以后别乱扔了,啊!”而那个大哥哥一点都不服气喊到:“我想扔就扔,关你什么事!”说完,扭头走了。那住阿姨长叹一声,毫不埋怨地捡起那张纸,扔进了垃圾桶。

 啊!敬业的清洁工啊,你们是当之无愧的“城市的美容师”,是真正的无名英雄!

我心中的英雄征文3

 这世上有许许多多的英雄,不过在我心中的这位伟大的英雄,他并不是军人,而是一位司机。

 在两天以前,一辆公交车在正常的情况下,突然,车子开始不受控制,疯狂的奔驰在大马路上,原因是司机的心脏病发作了,公交车撞到了树、电线杆、路灯,又冲进了绿化带,车子上的二十四名乘客惊慌失措,便又跳又闹,大家都以为这次一定是“九死一生”,甚至有人绝望的写遗书,这时,司机喘着粗气说:“请大家不要慌张,我一定会让大家平安无事的。”

 说着便开起车来,有的乘客吓的站都站不住,甚至有的乘客要跳出车子,有的已经把遗书写好,而司机正努力地转着方向盘还呼呼的踹气,终于把公交车安全的停在路边,车上的乘客欢呼跳跃,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司机因抢救无效死亡。

 这位司机非常的伟大,他那怕自己死也不让他的乘客受伤,他是我心中的英雄!

我心中的英雄征文4

 都愿意当英雄,但谁又真正的当过英雄呢?我就是那些少数人中的一位。

 曾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辆红色的小自行车。自从它来到我们家之后,我就对它情有独钟。星期天,我就学会骑自行车。但不幸的是,每当我向前骑的时候,车子不是撞墙头上,就是摔倒在地,弄得我的腿青一块,紫一块。我心里一急,便不想再学了。突然我想到了一句歌词和一句名言。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每朵乌云下面都有阳光。”这两句话给了我勇气和信心,于是我又继续练了下去。在姐姐的提下,我的双眼注视着前方,身子挺直。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学会了骑车。这里面蕴含着多少人的心血,蕴含着自己多少坚持不懈的努力。啊!我终于看到了彩虹和阳光。大家要知道无论遇到多少艰难与困苦,都不要退缩,而是要勇往之前地去面对,相信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

 我终于成为了一个学会骑车英雄,我为我成为英雄而骄傲,自豪。

我心中的英雄征文5

 英,才之杰者,雄,魄之宏者。顾名思义,慨而康,公无私,诚且信者,是谓雄也。

 ——题记

 英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过之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你是如此的意气昂扬,在出蜀入长安的路上,怀着“天生我才必有用”的想法希望自己响彻长安,可是不羁的你终究难逃“赐金放还”的命运。于是,你不再希望谁陪你醉,也不舍望谁的理解,只愿如一片来去自由的云,随水而逝,随风而舞,云游人世。

 才华横溢的你却清高脱俗,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人之杰者,你当之无愧!

 雄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雅不逝,雅不逝兮可奈何,虞姬虞奈若何”,面对滔滔江水,面对彼岸的乡亲父老,一代霸王也不由泪湿衣襟,江水已随他人姓,美人处刎在怀,是乘船逃走,重整旗鼓,还是投身乌江,“死亦为鬼雄”?然而项王最终选择了投江而死,他信为死得有尊严,那才是雄之本色。

 力拔山河的你却狂妄自大,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魄之宏者,你当之无愧!

 后记

 英者,无魄而悲哉!

 雄者,无杰而哀哉!

 大写者,英雄乎?叹哉!壮哉!

我心中的英雄征文6

 上一个星期一,快上第二节课的时候,几个同学回来说:“足球网上困着一只猫,一直在那儿挣扎,快要死掉了。”

 我听了,心里暗暗感到可惜,一条小生命就要消失了。

 上课了,只见我的同桌张冲和他的前桌王建还没回来。老师问怎么回事,我后面的雅茜说:“老师,他们是救那只猫了,就是困在足球网上的那只猫。”

 我心想,我那个死同桌还挺有爱心的,心里暗暗升起一丝丝敬佩。

 过了一会儿,张冲和王建回来了。老师放下手里的书,虎着脸问:“你们干什么去了?这么长时间也不回来。”

 “救、救猫去了!”张冲吞吞吐吐地回答说。

 老师这时候,脸色稍稍好看了一些。转过身来,问我们说:“同学们,你们来说一说,他们做得对不对?”

 因为张冲是我的同桌,我对他的救猫行为很赞成,我就第一个站起来说:“我觉得他们做得对!”

 “为什么呢?”老师问我。

 “因为他们救了一条生命呀!猫也是生命,见到生命有困难,怎么能见死不救呢?”我理直气壮地回答道。

 接下来,同学们讨论得很热烈,大多同意我的说法。

 最后,老师不但没有批评张冲和王建的迟到,却表扬了他们“英雄”救猫的举动:“今天他们俩迟到了,这是他们的不对。但是如果他们不去救那只猫,那只猫也许就没有生命了,所以,我认为,他们的迟到是值得的。”

 说到这里,老师停顿了一下,对着他们俩笑了笑,也对我们大家笑了笑,接着说:“但是,我并不是赞成他们迟到,你们可不要误会哟!”

 这时候,班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我心中的英雄征文7

 从小父母、老师就教育我们:“一粒米变成饭,来的不容易!”吃饭要吃干净,不能浪费粮食。也经常听爷爷奶奶说以前的人吃不饱饭、饿肚子的故事,就觉得有点太不可si议了。而我们这一代人都是在温室里长大的孩子,住在城市、远离农村,从不缺衣少食,更不知道农民伯伯的辛苦。

 当我们吃着香喷喷的白米饭的时候,或许有人会想到“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李绅。而我想到的却是把双脚浸泡在稻田里,把功劳写在大地上,把稻香留给人们、解决一个国家14亿人吃饭问题的大功臣!他不是明星,而是我心中的巨星——被誉为“杂交水稻之父”的袁隆平爷爷。

 5月22日下午,我在电视上看到了袁隆平爷爷逝世的噩耗。看到新闻的那一刻,竟忍不住鼻头一酸,眼圈瞬间变红。我感到非常难过,德高望重的院士袁隆平爷爷还是离开了我们。

 袁隆平爷爷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杂交水稻事业,他曾说过:“搞研究的人就不怕失败,怕失败的人就不要搞研究。”他一直秉持着自己的理念,本该颐养天年的袁爷爷却依然坚持在科研的第一线,不忘初心,让所有人远离饥饿。

 回顾着袁隆平爷爷的生平事迹,袁爷爷还说过:“我有两个梦,一个梦就是高产、更高产,就是‘禾下乘凉梦’,这是真正做到的梦,在我们高产杂交稻穗下乘凉。第二个梦就是杂交稻走出国门,覆盖全球,让杂交稻为世界的粮食安全和世界和平做出贡献。”

 看完袁爷爷的事迹,我非常震撼,感触颇深。91岁高龄的袁爷爷还在努力地去实现梦想,而正直年少的我们还以何理由不去追逐自己的梦想呢?

 他从不言败的精神、乐观积极的态度、纯朴高尚的品德,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是数十亿中国人民心中的神农!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袁隆平爷爷我们会永远记得您,您是我们子孙后代永远不会忘怀的大英雄。

我心中的英雄征文8

 这世上有许许多多的英雄,但是在我心中的这位伟大的英雄,他并不是军人,而是一位司机。

 在两天以前,一辆公交车在正常的状况下,突然,车子开始不受控制,疯狂的奔驰在大马路上,原因是司机的心脏病发作了,公交车撞到了树、电线杆、路灯,又冲进了绿化带,车子上的二十四名乘客惊慌失措,便又跳又闹,大家都以为这次必须是“九死一生”,甚至有人绝望的写遗书,这时,司机喘着粗气说:“请大家不要慌张,我必须会让大家平安无事的。”

 说着便开起车来,有的乘客吓的站都站不住,甚至有的乘客要跳出车子,有的已经把遗书写好,而司机正努力地转着方向盘还呼呼的踹气,最后把公交车安全的停在路边,车上的乘客欢呼跳跃,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司机因抢救无效死亡。

 这位司机十分的伟大,他那怕自我死也不让他的乘客受伤,他是我心中的英雄!

我心中的英雄征文9

 他用一粒,改变了世界;他创造的社会财富,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无价。

 有一位老人一直走在科研的道路上,他解决了中国14亿人口的温饱问题;他曾多次赴国际水稻所开展合作研究和技术交流;他曾率先在中国开展水稻杂交种优势利用研究,他就是我的偶像袁隆平。

 他是一位饱经风霜而消瘦的老人,他那黝黑的皮肤是被太阳亲吻过的色彩,岁月在他脸上留下一道道皱纹,须发已被匆匆流去的时光染成花白,他大步迈向田野,望着收成的水稻,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那么静谧,他那双粗糙的手,轻轻的抚摸着水稻,眼里充满了喜悦。

 袁隆平在研究杂交水稻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在一次实验中,他所研究的杂交水稻稻谷减少了5%,而稻草却足足增加了60%,在这时有人就说:“人要是能吃草的话,你这个水稻就大有发展了。”面对无数的讥讽,袁隆平爷爷依然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一直坚持研究水稻,终于将杂交水稻研究成功,还将它推广到了全世界。每当有记者访他时,他总会像个小孩子乐呵呵的,他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80岁时是80后,我90岁时就是90后。”袁爷爷总是怀揣着一颗年轻的心,面对事物总抱以乐观的心态,正是他这种乐观积极的心态,感染了我,对待事情总以一种乐观的心态去看待,那么所有事情都会变得美好起来。

 我喜欢他从不言败的精神、乐观积极的态度、纯朴而高尚的品德,他就是我的偶像,一个真正能让我们吃饱饭的男神——袁隆平。

我心中的英雄征文10

 “不是英雄,不读三国,若是英雄,怎么能不懂寂寞?”

 东汉末年,风云乍起,战事纷飞。其间,英雄人物济济,各地之首领,趁兵荒马乱之际,就地称王。于是乎,硝烟弥漫,战火纷飞,百姓哀呼声,奔走相告声,泣之恸天,感之撼神。

 其有一曹操者,如鹤立鸡群,其文思才情之卓越,其文滔武略之出众,其志向心胸之博大,亦为人叹为观止,自惭形秽,姑且其人有如此之胆识,盖为天子所重用,其锋芒初露也。

 “独自走下长坂坡,月光太温柔,曹操不罗嗦,一心要拿荆州。”

 后,曹操不甘寄人篱下,继之“挟天子以令诸侯。”以镇起义之名,诛袁绍,灭董卓,妇孺皆知。人无完人,曹操亦复如是。公元208年,败于孙权,刘备,赤壁留下了他的终生难以抹去之痛,自是有统一中原之壮志,无统一中原之能力!悲哉!悲哉!曹操日日掩面叹息。

 “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儿女情长没法执着,有谁来煮酒?”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此乃曹操晚年所作,慷慨激昂,其豪情跃然纸上,曹操已晚年,而拥有之才略不次于少时之潇洒,呜呼哀哉!怨天尤人。曹操一日不如一日。

 “尔虞我诈是三国,说不清对与错,纷纷扰扰千百年以后,一切又从头。”

 曹操病重,回想一生之辉煌,“煮酒论英雄”仍令其回味悠长。“当今天下,亦你我称英雄。”一句话,显出曹操之豪放,自称英雄,乃显博大胸怀。当今天下,谁能为英雄?诸葛亮聪敏机智,鞠躬尽瘁,善莫大焉,可称英雄?却甘心为人臣子,一生为别人卖命,此人安能称英雄呼?孙权沉稳安定,可称英雄?却无远虑,亦没有统一天下之气势,此人安能称英雄乎?

 三国出曹操者,才气及豪情摄人魂。中国自古出英雄,曹操者当之无愧。

 自两千年后,后人为曹者之事迹美其名曰:此人乃真英雄矣!

我心中的英雄征文11

 中国有很多了不起的人,从古到今,都很爱国,真让人佩服。在众多了不起的中国人中,我认为袁隆平最了不起。

 袁隆平乃是杂交水稻之父。提起他,绝大多数的人都对他十分尊敬。袁隆平列过这样一个公式:知识+汗水+灵感+机遇=成功。

 1960年罕见的天灾人祸,带来了严重的粮食饥荒,一个个百姓都面瘦饥黄……袁隆平也亲身经历了饥饿的痛苦。他见证了严酷的现实,想起了旧社会,想起了平民百姓的困苦,所以他要用自己的智慧培育出水稻的新品种。

 在试验田里,他发现了一株不同的稻子,和普通的水稻不同。它们的差异在于稻子产量差别巨大。这一发现,令袁隆平大吃一惊,细细寻找以后,硕大的试验田中就只有这一株。在对其仔细观察和统计分析,论证了这棵稻是“天然杂交稻。”证明了这种水稻存在明显的杂交优势现象,他激动地把它做成标本,拍下照发给助手,去外面寻找。

 他和助手找了很长的时间,最终在一处水边,找到了珍贵的6株天然稻。第一次杂交成果并不理想,新的问题又来了,水稻是雌雄同花的作用,自花授粉,难以一朵一朵地去掉雄花搞杂交。

 为了克服这个世界难题,他每天都在试验田里,弯下腰,精心呵护着一棵棵水稻,仿佛是他的亲儿子一般。当下一批水稻成功时,他刚走进田中没多久,就兴奋地冲出来,抬头大笑:“我成功了!我的杂交水稻成功了!”反复多次的培育,产量从每亩800斤一跃到1600斤,研发到了20xx年,稻杆比茭白还高,亩产超过了20xx多斤。

 袁隆平为中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让十几亿人吃上了饱饭。也为世界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在杂交水稻已在全世界推广。我要好好学习,在未来能报答祖国。

我心中的英雄征文12

 天空中的北极星,会指引你回家的方向。

 心中的北极星,会为你的人生引航。

 镜,可以正衣冠。人,可以明得失。对我而言,名人就像一把锐利的铁锹,可以挖出板结的思念心团,可以让沉寂的生活萌动,名人就像一缕阳光,穿透阴霾,抵心灵深处,让被困苦挫折失落遮挡的精神叶芽,伸出拥抱阳光的手臂,又像一束黑暗里微弱闪动的烛光,于不动声色中让我焕发生命的亮度。

 力拔山兮动天地

 乌江江畔,水波怒号,他就像一头发了怒的雄狮,要撕裂这无情的天地,你眼睁睁的看着心爱的人拿起剑,在白皙的脖颈上,挥出一片鲜红,你仰起脸,看着远处的身影倒下,被一群士兵的身影埋没,你怒了,拔起剑,冲上前去,手中的剑肆意地在挥舞,抱回虞姬的尸体,放在一小舟上,转过身,看着那些拿自己的人头换取官位的人,他惨然一笑,满怀愧疚的说:“无颜再见江东父老”,自刎于乌江。你倒下了,但是你的身影不会倒下。

 你教会了我什么才是坚强,什么是真正的英雄!

 风萧萧兮易水寒

 为了天下百姓,为了六国免遭秦始皇的毒手,你义无反顾的踏上刺杀秦王的道,易水边,燕国太子丹给你送别,挚友轻抚弦琴,一片萧然!你拔剑东指,吟道“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秦王殿,秦王坐在宝座上,你手持燕国地图,不紧不慢走到秦王面前,可是你的随从却被秦王看出了破绽,看到行机败露,拔出匕首向秦王刺去。秦王何等的狡诈,侍卫早已上前,你被侍卫砍掉右脚,已知无希望,奋力将匕首向前扔去,你再也坚持不住了,你倒下了!

 你教会了我什么是侠,什么是义,什么是忠!

 留取丹心照汗青

 北宋灭亡,你被当做战斧押到元军营帐里,他们劝你投降,并许诺你以高官厚禄,你、没有答应。被押到牢狱里,他们又找来了你的朋友和皇上。你都态度坚决的拒绝了,在牢狱中,你写下了《过零丁洋》这样的千古绝唱,“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铮铮誓言依然回荡在我耳边,在被押往刑场的那一刻,你都没有低头。你以自己的行动践行了“宁死不做亡国奴”的坚贞!

 你教会了我什么是爱国,什么才是真正的民族气节!

 我心中的英雄,是你们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是你们教育了我,一步步引领我走向光明!

我心中的英雄征文13

 “叮铃铃,叮铃铃……”放学了,我漫不经心的整理着那该死的书包,燥热的.天气使我感到郁闷,独自一人走在那条闭着眼睛都能到家的小路上……

 在这条熟悉的小路上,树叶被风吹的沙沙作响,虽说有风,但还是很热。这时,我看见一个小皮球,“砰——砰——”的从人行道上滚出来,随后,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跟着跑出来。在此刻,他毫不知道在同样的时间里,一辆大客车正以飞快的速度向前奔来,大客车司机不停地鸣号,小男孩吓傻了,一动不动的呆在原地,眼看着汽车就要撞过来了,也就是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突然有一个大哥哥飞快的跑了过来,用力将孩子一推,孩子与他跌倒在了大客车旁,孩子很,只是擦伤了点皮,而那个大哥哥崴伤了脚,当在场所有人向那个大哥哥投去钦佩的眼神时,他已经悄悄的离开现场,顿时,那位大哥哥的形象在我的心里骤然而升。

 后来,记者找到那位大哥哥,问道:“你在救那个孩子的时候,有没有害怕呢?”他很从容的答道:“当然有啊!”‘那你在脑海中有没有浮现出放弃救他的冲动呢?”他又很坚定的说:“我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放弃救他,虽然我害怕过,但我也战胜了自己心中的那道坎!“

 说得真好呀,唯有一个会受伤,会害怕的人,但拼尽所有的全力去做一件事,才算得上是真正的英雄,而对于那些有一定力量的人,去做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是,这是”逞英雄“的表现,让我们从心里祈祷:好人一生平安。

 我的耳畔又回响起这首歌;”让我生命里每一次感动,全力以赴心中的梦……”

我心中的英雄征文14

 既然太阳都有黑点,“人世间的事情”就更不可能没有遗憾 。

 ——车尔尼雪夫斯基

 我说想成为一名医生,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的是我的妈妈,也只有她会反对我。

 我是听着病房里叫号的鸣声长大的。我数不清蓝色床幔后,呼吸机下有多少哀号与病痛,更数不清医生办公室电脑前有多少痛哭,争吵。而在我印象中的妈妈总是来回于病房中,埋头在透明药瓶间。

 在家里,没人比她更了解医生有多辛苦。作为感染科的一名医务人员,刚吃完年夜饭就义无反顾的拖着箱子。隔离在她每日忙碌的医院。

 熟悉的音响,看着电话那头熟悉的妈妈,听着熟悉的声音,看着熟悉的通话背景。奇怪的就是,一切都太熟悉了。妈妈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全副武装,声音也不是透过防护服的那种闷声。她只穿着一件布衣。

 妈妈用她一贯的腔调,告诉我:“现在防护服十分紧缺,都轮不上我们。一个医生查完房后,要在病房外,甚至在地板上坐三四个小时,等到下一个医生来,换上他身上那件防护服。 ‘’ 那一头沉默了,这一头也没了声音。

 我想起日本捐赠救援物资引用的诗经中那段话:“山川异域,风月同天。岂曰无衣,与子同裳。”平时我们看似简单的生活其实是一件精密的仪器,只要有一个齿轮停止运转,一日三餐,嘘寒问暖也就成了奢望。这时候,总有人要为此付出。

 乙亥末,庚子春, 荆楚大疫,万人染疾。有澧州古城,北临荆楚,南接潇湘,亦未幸免。众惊恐,皆闭户,阡陌断之。邻里不复相望。有胡姓医者,神情自若,谈笑间率众白衣少年欣然规往。生而为医,死又何惧? 至春分,疫去,山河无恙,人间皆安。

 当疫情汹涌袭来,人们在恐慌,在颤抖,在害怕之时。是妈妈和科室里的伯伯,叔叔,阿姨以及一群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姐姐们一起,勇敢的站在了防疫的第一线。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每个人都有值得书写,值得歌颂的故事。心有猛虎,细嗅蔷薇。他们怀着对这一片土地的热爱,克难克艰,奋勇向前。如果说时势造英雄,那么,他们是澧州小城中当之无愧的抗疫英雄!

 何以为医,医者有仁心,慈悲济世人。何以为医,是每日百位患者的希望,是20个小时的不眠奔波,是勇敢在前,不到最后一刻也不放弃的坚定。的确 ,他们无疑是最美的,可为什么“最美逆行者”、“最美摆渡人”、“最美白衣天使”的背后是那些害怕感染人的疏远,剪去长发是连口罩也遮不住的疲惫目光,甚至于年轻生命的牺牲。为什么人们总要用最美来掩盖最残酷的事实?世界总是不公平,上帝总是残忍的,连天使也不曾放过。但是,那又何妨!何以为医,有时是治愈,常常是帮助,总是去安慰。

 从黎明到黄昏,所有的阳光,都应是天使黑暗中的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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